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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鐵路從業人員甄試
台鐵從業人員甄試:考試介紹/工作內容
台鐵從業人員甄試:考試介紹
臺灣光復初期,臺灣鐵路之經營與管理由中央政府委託臺灣省政府代管經營,34年成立臺灣鐵路管理委員會,37年成立臺灣鐵路管理局,88年7月1日起隸屬交通部,於113年1月1日轉型為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鐵公司)。
臺鐵公司設董事會置董事長、董事、監察人,內部單位包括:董事會稽核室、董事會秘書室。臺鐵公司於總經理下置副總經理襄助總經理處理公司業務,並設有企劃處、營運安全處、職業安全衛生室、營業處、行控處、機務處、工務處、電務處、專案工程處、供應處、公共事務處、財務處、會計處、政風處、人力資源處、員工訓練處、數位發展處等17個單位及附業營運處、資產開發處、北區營運處、中區營運處、南區營運處、東區營運處等6個分支機構;另設廠、段、中心、隊、所、分處等49個派出單位。
臺鐵公司化後甄試依據公司相關人事規章辦理,錄取進用人員不適用公務人員有關法令規定。未來設有完整的從業人員職務薪級制度,將藉由在職訓練逐級培養公司中堅幹部,升遷管道暢通,期盼招募具有服務熱忱和專業技術的人才加入。
台鐵從業人員甄試:工作內容
類組 | 類科 | 工作內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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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八 階 |
助 理 管 理 師 |
運務 | 1.辦理行車規劃、車輛調度及客貨業務等相關工作。 2.需配合至其他單位3年培訓後擔任行車調度工作。 3.本職缺需配合擔任輪班工作,國定假日依班表出勤。 4.需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
不動產經營 | 1.不動產租賃與活化業務。 2.專案規劃執行。 3.不動產處分業務。 4.不動產履約管理。 5.辦理土地、停車場、房屋、倉庫、商店、廣告標租管理。 6.依業務範圍,需要經常至現場會勘或辦理業務巡查。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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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 | 1.辦理本公司資訊系統與電腦主機之規劃、維護、建置及委外作業、資通安全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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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劃研析 | 1.辦理鐵路建設、專案計畫及經營策略等綜合研析業務。 2.辦理鐵路文化保存管理與活化政策規劃。 3.辦理年度施政計畫管考、評估及彙報、重大工程督導及列管、綜合性庶務等業務。 4.訓練業務研析及規劃。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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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管理 | 1.辦理不動產管理、資產活化開發、地政、都市計畫等相關業務之規劃與執行。 2.履約爭議及訴訟案件處理。 3.辦理轄區專案規劃管理業務。 4.辦理轄區不動產(土地、房地、停車場)租賃、廣告及拍攝租賃等契約審核及相關業務之規劃與執行。 5.履約爭議及訴訟案件處理。 6.辦理土地、停車場、房屋、倉庫、商店、廣告標租管理。 7.依業務範圍,需要經常至現場會勘或辦理業務巡查。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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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 | 1.辦理會計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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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管理 | 1.辦理總務、人事、會計等一般行政業務及事務管理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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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 | 1.辦理人力管理、訓練發展、考核獎懲及退撫給與等人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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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 | 1.財務規劃。 2.綜合業務。 3.資金管理。 4.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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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 | 1.辦理法律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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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 1.辦理統計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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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 理 工 程 師 |
土木工程 | 1.土木、建築工程設計、預算編製、監造等及其他交辦事項。 辦理土木工程設計、路線測量、 2.計畫書製作、預算編列、發包、現場監造、計價及工程變更、驗收、決算程序等工作。 3.土木工程設計、督導、預算編製及監造等相關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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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 | 辦理土木、建築工程設計、預算編製、監造等及其他交辦事項。 | ||
都市計畫 | 1.都市計畫、都市更新、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土地開發。 2.不動產租賃與活化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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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安管理 | 1.辦理職業災害防止、安全衛生檢查、辦理職業安全衛生業務採購、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等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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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九 階 |
事 務 員 |
消防工程 | 1.辦理路線、車站暨週邊設施(備)消防工程之設計審查、維保管理、監造、檢查驗收、督導查核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2.需具備消防設備士或消防設備師證照。 |
材料管理 | 1.材料管理、倉儲管理、採購管理、履約驗收及總務等相關工作。 2.其他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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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經營 | 1.不動產租賃與活化業務。 2.專案規劃執行。 3.不動產處分業務。 4.不動產履約管理。 5.辦理不動產管理、資產活化開發等相關業務之規劃與執行。 6.辦理轄區不動(土地、房地、停車場)租賃、廣告及拍攝租賃等契約審核及相關業務之規劃與執行。 7.履約爭議及訴訟案件處理。 8.依業務範圍,需要經常至現場會勘或辦理業務巡查。 9.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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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 | 1.辦理會計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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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管理 | 1.辦理職業安全衛生業務規劃及推動。 2.辦理各工地或各工作場所現場安全衛生事項巡檢稽核及其行政作業。 3.辦理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業務資料統計分析。 4.安全科分項業務工作。 5.辦理總務、人事、會計、行車安全相關等一般行政業務及事務管理工作。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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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 | 1.辦理法律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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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術 員 |
土木工程 | 土木工程設計、督導、預算編製及監造等相關業務。 | |
電機 | 1.辦理電訊、照明、號誌、電車線、變電站等設備測試、保養、維修。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現場人員配合業務需要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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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安管理 | 1.辦理職業災害防止、安全衛生檢查、辦理職業安全衛生業務採購、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等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業務。 2.辦理職安衛等一般行政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3.擬訂、規劃及推動指導安全衛生管理事項之實施。辦理職業災害防止、安全衛生檢查、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等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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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安護理 | 1.辦理員工體檢、乘務人員尿檢、健康促進宣導及事故傷害緊急救護等事項。 2.健康資料記錄、管理及其他衛生政策推行。 3.辦理員工健康管理及其他交辦事項。 4.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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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 階 |
助 理 站 務 員 |
運務 | 1.調車車輛摘解與聯掛、調車路線轉轍器扳轉、調車司事及車輛引導、客貨運業務(含售驗票及行包工作)、行車閉塞之號誌顯示,看守平交道及平交道柵欄操作,維護等看柵工作。 2.客貨運業務(含售驗票及行包工作等)。 3.運轉業務(含調車工作)。 4.愛心旅客服務等。 環境清潔等業務。 5.現場人員配合業務需要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國定假日依班表出勤。 6.其他交辦事項。 |
助 理 事 務 員 |
運務 | 1.客運業務之規劃管理。 2.票務、旅運設備之採購及維運。 3.辦理行車規劃、車輛調度及客 貨業務等相關工作。 4.辦理總務、人事、會計等一般行政業務及事務管理工作。 5.調車車輛摘解與聯掛、調車路線轉轍器扳轉、調車司事及車輛引導、客貨運業務(含售驗票及行包工作)、行車閉塞之號誌顯示,看守平交道及平交道柵欄操作,維護等看柵工作。 6.配合業務需要擔任輪班工作,國定假日依班表出勤。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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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管理 | 1.材料管理、倉儲管理、採購管理、履約驗收及總務等相關工作。 2.其他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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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管理 | 1.辦理一般管考行政業務(如委託及合作研究、全民督工通報、工程查核、計畫管考、出國報告書等)。 2.辦理文書收發、會計出納及資料處理等業務。 3.辦理總務、會計、人事、材料等一般行政業務及事務管理工作。 4.辦理公文收發、文書、檔案、人事、公司業務會議、交通部(報表彙整、部務會議)等業務。 5.辦理防災、動員、民防、一般事務及臨時交辦等業務。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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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 | 1.財務規劃。 2.綜合業務。 3.資金管理。 4.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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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 | 1.協助辦理政風綜合維護及預防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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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 理 技 術 員 |
土木工程 | 1.辦理路線、車站暨週邊設施(備)土木工程規劃設計、工程變更、施工督導監造、工程監工、預算編列、會勘、驗收、決算、路線養護、工程量測、房地產管理及土地徵收測量、出租、核銷,配合業務需要擔任值班等工作及其他交辦業務。 2.本段轄區為基隆市至新竹香山間,分配地點視業務需要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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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 | 辦理工程建築物之設計、附屬設備之調查、測量、規劃、施工圖說與施工說明書之擬訂、工程材料規格與工程預算之擬訂、建築物與有關結構物之保養、營建、施工、裝置、檢驗、管理、擴建、修改、重建與修繕、建造行為之許可、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與聚落建築群之維修、建築結構系統之規劃、設計與施工、建築基地之配置、施工與地質分析及建築工程材料之檢驗與性能分析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 ||
電務 | 1.辦理電訊、照明、號誌、電車線、變電站等設備測試、保養、維修。 2.現場人員配合業務需要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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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 | 1.辦理電訊、照明、號誌、電車線、變電站等設備測試、保養、維修。 2.現場人員配合業務需要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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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安護理 | 1.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辦理勞工健康促進與衛生指導策畫及實施、職業傷病及一般傷病防治、健康諮詢、急救及緊急處置等勞工健康服務與辦理職業安全衛生(勞安)業務等事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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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 | 1.辦理有關運轉、技術、車輛檢修、設備維護、客車清潔監洗、搶修等事項。須配合業務需要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 2.辦理機械砸道車維修、養路機械設備巡檢、保養及維修、砸道、整碴、篩碴等夜間工作及焊軌等相關業務;擔任大型砸道車、道岔砸道車、整碴車、穩定車之操作、保養及維修等工作及其他交辦業務。 3.辦理鐵路站場道岔尖軌及基本軌組件製造、絕緣鋼軌組件製造及鋼軌焊接與機械設備操作與維修保養等相關工作;擔任養路機械設備巡檢、保養及維修與其他交辦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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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機 | 1.辦理有關運轉、技術、車輛檢修、設備維護、客車清潔監洗、搶修等事項。須配合業務需要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 2.辦理機械砸道車維修、養路機械設備巡檢、保養及維修、砸道、整碴、篩碴等夜間工作及焊軌等相關業務;擔任大型砸道車、道岔砸道車、整碴車、穩定車之操作、保養及維修等工作及其他交辦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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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 一 階 |
服 務 員 |
運務 | 1.辦理客服電話諮詢業務。 2.調車車輛摘解與聯掛、調車路線轉轍器扳轉、調車司事及車輛引導、客貨運業務(含售驗票及行包工作)、行車閉塞之號誌顯示,看守平交道及平交道柵欄操作,維護等看柵工作。 3..現場人員配合業務需要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國定假日依班表出勤。 4.其他交辦事項。 |
土木工程 | 辦理路線、車站暨週邊設施(備)土木工程規劃設計、工程變更、施工督導監造、工程監工、預算編列、會勘、驗收、決算、路線養護、工程量測、房地產管理及土地徵收測量、出租、核銷,配合業務需要擔任值班等工作及其他交辦業務。 | ||
消防工程 | 辦理路線、車站暨週邊設施(備)消防工程等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業務。 | ||
電務 | 1.辦理電訊、照明、號誌、電車線、變電站等設備測試、保養、維修。 2.現場人員配合業務需要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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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 | 1.辦理電訊、照明、號誌、電車線、變電站等設備測試、保養、維修。 2.現場人員配合業務需要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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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管理 | 1.材料管理、倉儲管理、採購管理、履約驗收及總務等相關工作。 2.其他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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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旅服務 | 1.列車上各項播音、巡視車廂、防疫、安全維護宣導。 2.售貨,協助維護列車安全等車勤服務相關業務。 3.販賣台便當及商品販售、收銀結帳等各項顧客服務及販賣台環境清潔維護。 4.便當及商品陳列、補貨、運送、報表整理。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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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管理 | 1.辦理一般行政彙整業務。 2.辦理總務、主計、人事、出納等庶務性業務。 3.其他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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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 | 辦理有關運轉、技術、車輛檢修、設備維護、客車清潔監洗、搶修等事項。須配合業務需要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 | ||
電機 | 辦理有關運轉、技術、車輛檢修、設備維護、客車清潔監洗、搶修等事項。須配合業務需要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 | ||
廚工 | 1.煮飯、炸排、滷排、炒菜等廚房技術類相關工作。 2.食材整備、便當包裝及運送、環境清潔等廚務相關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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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務 | 1.煮飯、炸排、滷排、炒菜等廚房技術類相關工作。 2.食材整備、便當包裝、環境清潔等廚務相關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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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路工程 | 辦理鐵路路線養護(砸道、換碴、抽換岔枕、抽換鋼軌、抽換道岔、搬運及整理軌道材料)、養路工程之規劃、搶修、查道、機具保養等工作、配合業務需要擔任值班等工作及其他交辦業務;本項養路工程以夜間工作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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