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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教檢-教師資格考試(教師檢定)

教師資格考試(教師檢定):考試介紹

教師資格考試(教師檢定):考試介紹

師資培育法自83年2月公布施行,從一元、計畫制的師範教育,邁向多元、儲備制的師資培育,個人自費為主、甄選制的師資培育取代政府公費、分發制的師資培育。於91年7月修正公布之師資培育法,調整修業時間、實習及教師檢定制度,以實質的資格檢定,取代書面文件檢覈,並於94年首度辦理教師資格檢定考試。

106年6月14日師資培育法修正公布,改革教師資格檢定制度為教師資格考試及教育實習,自107年2月1日起推行先資格考試、後實習,透過考試檢核適量質精之學生,落實教學及導師實習制度。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名稱修正為教師資格考試(原名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辦法;新名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

資格考試分為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班)、國民小學及中等學校四類科。各類科應試科目除國民小學類科為五科外,其餘類科為四科,包括共同科目一科至二科及教育專業科目三科。可依個人修畢職前教育證明書及其興趣,選擇報名本項考試的科別。

新制教師資格考試變革說明

舊制生與新制生

  • 舊制生:107年1月31日以前取得師資生資格且已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者,過渡期內,舊制生可選擇舊制或新制。
  • 新制生:107年2月1日起取得師資生資格者,依新制(先考試後實習)。

新舊制師資培育流程比較

  • 舊制: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實習→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教師資格檢定→取得教師證書
  • 新制: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教師資格考試→教育實習→取得教師證書

適用情形對照表

對象 身分 新舊制 說明
106學年度(含)以前
開始修學程者
1.已俢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
2.尚未完成教育實習者
舊制
(先實習後考試)
113年1月31日前須提出實習申請。超過期限,則改採新制。
新制
(先考試後實習)
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若考試沒通過,可改回舊制先實習。
1.已俢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
2.已完成教育實習者
舊制
(先實習後考試)
117年1月31日前須取得教師證。超過期限,則重新實習。
107學年度(含)以後
開始修學程者
一律適用新制規定,採先教師資格考試,再參加教育實習。

資料來源

教師資格考試(教師檢定):考試時間&資格&科目

教師資格考試(教師檢定):考試時間

108年師培法新制施行後,每年約於3月底發布簡章、4月報名、6月考試、7月底放榜。

112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

教師資格考試(教師檢定):考試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外國學生、僑生及港澳學生修畢師資培育之大學規定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得依證明書或證明所載之類科別,報名參加本考試。

考試類別 應考資格
幼兒園 取得修畢幼兒園教育階段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
特殊教育學校(班) 取得修畢各教育階段別(學前、國民小學、中等學校)特殊教育之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如該證明書上未註明教育階段別及組別,應另檢附師資培育之大學核發之相關證明文件。
國民小學 取得修畢國民小學教育階段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
中等學校 取得修畢中等學校教育階段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

教師資格考試(教師檢定):考試科目

為能有效確保師資生是否具備教育部業以臺教師(二)字第1070087193B號令發布「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所公布之五大素養及十七項專業素養指標,並回應課綱以素養為導向,教師資格考試之評量架構及考科內容配合相應修訂,自民國110年起將實施素養導向之教師資格考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素養導向範例試題.pdf

一、各類科共同科目不變。

二、教育專業科目:

  1. 110年起考試科目:教育理念與實務(原考試科目:教育原理與制度)
  2. 110年起考試科目: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原考試科目:幼兒發展與輔導、特殊教育學生評量與輔導、兒童發展與輔導、青少年發展與輔導)
  3. 110年起考試科目:課程教學與評量(原考試科目:幼兒園課程與教學、特殊教育課程與教學(身心障礙組)、特殊教育課程與教學(資賦優異組)、國民小學課程與教學、中等學校課程與教學)
考試類別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幼兒園

國語文能力測
(語文理解、溝通表達)

  1. 教育理念與實務
    1. 了解主要教育思潮與理論之意義、規準、本質、目的及功能,並應用於各級學校教育。
    2. 了解社會結構、教育機會均等、多元文化教育,並應用於幼兒教保服務。
    3. 了解我國幼兒教育政策、幼兒教育法規及幼兒園教育實務,並應用於幼兒園教育場域。
    4. 了解教師專業倫理與實踐之內涵,並應用於幼兒園教保教育場域。
  2. 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
    1. 了解幼兒發展理論、不同社經及文化背景之發展差異,並應用於教學與輔導。
    2. 了解幼兒健康促進、安全與保護,常見健康問題之知識及應用適當照護方法。
    3. 了解幼兒年齡、能力、興趣之個別差異,並應用適當學習原理及遊戲相關理論於幼兒之適性發展。
    4. 了解特殊需求幼兒之身心特質及鑑定歷程,並提供適切支持。
    5. 了解並應用師生互動、班級文化及正向支持之原理與方法。
    6. 了解輔導原理與技巧,並應用親職教育、家園合作及社區協力於幼兒之適性發展。
  3. 課程教學與評量
    1. 了解並應用幼兒教育課程之主要理論及取向,發展及設計課程、教學及評量。
    2. 了解各領域教材教法並應用統整概念設計課程、教學及評量。
    3. 了解社會變遷趨勢與議題,並融入於幼兒園課程與教學。
    4. 了解幼兒學習策略、多元教學策略、教學媒材與學習科技、資源及技術,並應用於幼兒之有效學習。
    5. 了解並應用幼兒園學習環境之理論基礎與規劃原則。
    6. 了解並應用幼兒園、家庭及社區資源融入課程規劃與教學。
    7. 了解幼兒學習評量之原理與方法,並應用於學習回饋與教學調整。
    8. 了解並結合幼兒園領域專門知識與教學知能,應用於課程、教學之設計與實施。
特殊教育學校(班) 國語文能力測驗
(語文理解、溝通表達)
  1. 教育理念與實務
    1. 了解主要教育思潮與理論之意義、規準、本質、目的及功能,並應用於各級學校教育。
    2. 了解教育內外在社會環境與社會脈絡,包括巨觀、微觀二層面,如教育與社會公平、社會變遷、社會關係等,並應用於一般學校與特殊教育學校(班)。
    3. 了解我國主要教育行政與教育制度、特殊教育法規與政策、學校實務及教育改革趨勢、特殊教育相關支持服務與支援系統,並應用於一般學校與特殊教育學校(班)之教育情境。
    4. 了解教師專業倫理與實踐之內涵,並應用於一般學校與特殊教育學校(班)。
  2. 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
    1. 了解學習者身心發展理論與特質、社經及文化背景之差異,並應用於特殊需求學生權益促進、教學與輔導。
    2. 了解特殊教育學生之殊異性並提供相關支持服務。
    3. 了解特殊教育學生之身心特質,應用適切之篩選轉介與鑑定評估,提供適切教育與支持服務。
    4. 了解正向支持之原理與方法,並應用於學習環境規劃與營造、親師生關係、學生自主學習與自我決策。
    5. 了解特殊教育學生認知與情意發展及可能之情緒與行為問題,並應用輔導原理與技巧,與相關專業人員合作,提供適性輔導與轉銜服務。
  3. 課程教學與評量(分為身心障礙組與資賦優異組)
    1. 了解特殊教育學生課程之主要理論、設計原則與模式,並應用於特殊教育學校(班)之課程調整及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發展素養導向課程、教學及評量。
    2. 了解特殊教育學生教學之主要理論與模式、活動與設計、多元教學策略及方法,並應用於特殊教育學校(班)之跨領域/科目/情境之素養導向教學。
    3. 了解社會變遷趨勢與議題,並應用於特殊教育課程教學與評量。
    4. 了解教學媒材及輔助科技等相關資源,並應用於特殊教育教學設計與環境規劃。
    5. 了解特殊教育學生之特質能力及需求,擬定適當課程與相關服務,並執行個別化教育計畫。
    6. 了解多元與適性評量之原理與方法,並依據學習回饋應用於教學調整。
國民小學
  1. 國語文能力測驗
    (語文理解、溝通表達)
  2. 數學能力測驗
    (普通數學、數學教材教法)
  1. 教育理念與實務
    1. 了解主要教育思潮與理論之意義、規準、本質、目的及功能,並應用於各級學校教育。
    2. 了解並應用教育內外在社會環境與社會脈絡,包括巨觀、微觀二層面,如教育與社會公平、社會變遷、社會關係等。
    3. 了解我國主要教育行政與教育制度、教育法規與教育政策、學校實務及教育改革趨勢,並應用於國民小學教育情境。
    4. 了解教師專業倫理與實踐之內涵,並應用於國民小學。
  2. 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
    1. 了解兒童身心發展理論、不同社經及文化背景之發展差異,以及認知或行為個別差異,並應用於教學。
    2. 了解主要學習理論(包括學習策略)與動機理論,以促進國民小學學生學習。
    3. 辨識特殊需求學生之身心特質與篩選,並提供適切支持與轉介。
    4. 應用班級經營、正向支持的原理與方法,培養學生自律與自治,促進親師生關係及營造友善學習環境。
    5. 了解基本輔導理論與技巧、輔導機制與資源、輔導倫理與主要法規,並應用於協助學生適應與發展。
  3. 課程教學與評量
    1. 了解課程主要原理、課程發展與設計、課程評鑑之原則,以應用於國民小學課程、教學及評量。
    2. 考量社會變遷中之重要議題、課程政策與改革趨勢,以發展課程、教學及評量。
    3. 了解教學之主要理論與模式,以設計、實施、改善國民小學教學。
    4. 了解多元教學方法與策略、學習科技與資源,以應用於國民小學教學規劃與實踐(包括探究與實作)。
    5. 了解與使用多元評量方法(包括使用科技),以檢視學習進展,促進學生自我成長,及指引與調整教學。
中等學校

國語文能力測驗
(語文理解、溝通表達)

  1. 教育理念與實務
    1. 了解主要教育思潮與理論之意義、規準、本質、目的及功能,並應用於各級學校教育。
    2. 了解並應用教育內外在社會環境與社會脈絡,包括巨觀、微觀二層面,如教育與社會公平、社會變遷、社會關係等。
    3. 了解我國主要教育行政與教育制度、教育法規與教育政策、學校實務及教育改革趨勢,並應用於中等學校教育情境。
    4. 了解教師專業倫理與實踐之內涵,並應用於中等學校。
  2. 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
    1. 了解青少年身心發展理論、不同社經及文化背景之發展差異,並應用於教學與輔導。
    2. 了解主要學習理論(包括學習策略)與動機理論,並應用於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與輔導。
    3. 辨識特殊需求學生之身心特質及鑑定歷程,並提供適切教育與支持。
    4. 了解班級經營、正向支持之原理與技巧,並應用於營造學生自律與自治、親師生夥伴關係及友善學習環境。
    5. 了解主要輔導理論與技巧、輔導機制與資源、輔導倫理與主要法規,並應用於協助學生適應與發展。
  3. 課程教學與評量
    1. 了解課程主要原理、課程發展與設計、課程評鑑之原則,以應用於中等學校課程、教學及評量。
    2. 考量社會變遷中之重要議題、課程政策與改革趨勢,以發展課程、教學及評量。
    3. 了解教學之主要理論與模式,以設計、實施、改善中等學校教學。
    4. 了解多元教學方法與策略、學習科技與資源,以應用於中等學校教學規劃與實踐(包括探究與實作)。
    5. 了解與使用多元評量方法(包括使用科技),以檢視學習進展,促進學生自我成長,及指引與調整教學。
題型
  • 國語文能力測驗:選擇題、寫作及綜合題。
  • 數學能力測驗:選擇題、計算或證明題、問答題及綜合題。
  • 教育理念與實務:選擇題、問答題及綜合題。
  • 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選擇題、問答題及綜合題。
  • 課程教學與評量:選擇題、問答題及綜合題。
  • 命題如為選擇題型者,應為四選一之單選題,答錯不倒扣。

教師資格考試(教師檢定):成績計算

本考試各類科各應試科目以100分為滿分,其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為及格:

  1. 應試科目總成績平均滿60分。
  2. 應試科目不得有2科成績均未滿50分。
  3. 應試科目不得有1科成績為0分。
  4. 缺考之科目,以0分計算。

考試結果經中央主管機關所設教師資格考試審議會審查通過者,始得向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修習教育實習。

教師資格考試(教師檢定):歷屆錄取率

年度 報考
人數
到考
人數
及格
人數
錄取率
111 9,754 8,873 5,504 62.03%
110 10,440 9,131 6,152 67.37%
109 10,425 9,953 4,907 49.30%
108II 9,304 8,830 4,476 50.69%
108I 9,912 9,390 5,658 60.25%
107 9,091 8,670 4,624 53.33%
106 9,278 8,872 4,843 54.58%
105 8,663 8,306 4,217 50.77%
104 8,415 8,091 4,287 52.99%
103 8,924 8,494 5,224 6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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