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常見的臨檢,是對基本權的干預。釋字第535號針對臨檢的門檻、臨檢方式、程序救濟權法律應具體明確等做出解釋。釋字第762號為107/3/9公告的解釋:宣告刑訴§33違憲。未來刑訴§33會修法,詳情請見邢律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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