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司法特考四等_民法民訴申論題詳解

李俊德老師主講

  • 司特四等民法(書記官/執行員/執達員)第一題是在考釋字671,若不記得釋字671,可以直接用§824-1共有物分割之效力來作答;第二題考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
  • 民訴第一題考§253訴訟繫屬中之不得重行起訴;第二題考抵銷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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