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關務、身心障礙人員特考考試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

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1月28日
發文字號:選特一字第1081501429號
主旨:舉辦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及109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
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8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考試等別、類科(科別)及暫定需用名額:
(一)關務人員考試:等別、科別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一
(二)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二
(三)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轉任機關、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三
(四)前揭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用人機關如需臨時增列需用名額,於典試委員會決定 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後,得增列需用名額。
(五)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各職缺工作內容、地點及環境另公布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應考人專區\考試資訊(考試期日計畫表)\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考試舉行相關事宜項下之「各等別、類科職缺一覽表」,請應考人審酌個人狀況,決定報考等別及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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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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