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考情新聞
  • 證照
  • 11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111/07/01)

11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

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1日
發文字號:選專二字第1113301049號
主旨:舉辦11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31類科技師(含第二次食品技師)、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二階段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
依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5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考試等級及類科:

  1. 高等考試:設建築師、土木工程技師、水利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測量技師、環境工程技師、都市計畫技師、機械工程技師、冷凍空調工程技師、造船工程技師、電機工程技師、電子工程技師、資訊技師、航空工程技師、化學工程技師、工業工程技師、工業安全技師、職業衛生技師、紡織工程技師、食品技師、冶金工程技師、農藝技師、園藝技師、林業技師、畜牧技師、漁撈技師、水產養殖技師、水土保持技師、採礦工程技師、應用地質技師、礦業安全技師、交通工程技師、大地工程技師(二)(應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二階段考試)等33類科。
  2. 普通考試:設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等2類科。

二、考試日期:

  1. 建築師考試:111年11月19日(星期六)至11月21日(星期一)3天。
  2. 31類科技師考試:111年11月19日(星期六)至11月20日(星期日)2天。
  3. 大地工程技師(二)(應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二階段考試):111年11月19日(星期六)至11月20日(星期日)2天。
  4. 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111年11月19日(星期六)至11月20日(星期日)1.5天。

三、考試地點:本考試分設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等6考區。

四、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1. 報名日期:自111年8月2日(星期二)至8月11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將於8月11日下午5時準時關閉,逾期無法報名。請應考人提早完成報名作業,避免集中於報名截止日上網,以免造成網路流量壅塞而影響報名權益。
  2. 報名收件截止日期:
    1、建築師、31類科技師、大地工程技師(二)、記帳士考試:須於111年8月12日前繳交報名費並以掛號寄出報名表件(含當日,郵戳為憑),未於期限內完成繳費及寄件者,報名未完成,不得應考。
    2、不動產經紀人考試:須於111年8月12日前繳交報名費,另以「網路報名並繳驗應考資格證明文件」方式報名之應考人,須繳驗應考資格等證明文件,務請於111年8月12日前以掛號寄出報名表件(含當日,郵戳為憑),未於期限內完成繳費及寄件者,報名未完成,不得應考。
  3. 報名郵寄地點:116203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二科。
  4. 報名方式:本考試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採用網路報名並免繳應考資格證明文件之方式,其餘考試均採網路報名並繳驗應考資格證明文件之方式辦理。請應考人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或輸入網址register.moex.gov.tw、register.moex2.nat.gov.tw,直接進入系統報名,登入報名資料前,請先下載應考須知詳細閱讀。
    (一)採「網路報名並繳驗應考資格證明文件」(紙本寄件)方式辦理之考試,應考人進入前項系統登錄報名資料完成後,務必下載列印報名書表,連同應考資格證明文件及繳款證明等,以掛號郵寄至指定地點。
    (二)採「網路報名並免繳應考資格證明文件」方式辦理之考試,應考人於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完成報名資料登錄後,將由系統主動提示訊息,毋須繳交報名書表、身分證件及應考資格等書面證明文件,惟須上傳相片JPG電子檔(檔案大小須為1.0MB(1,024KB)以下),請於報名前備妥照片JPG檔案,憑以報名,否則將無法完成報名登錄。另請於規定期限內列印繳款單或線上繳費,繳款證明由應考人自行妥善留存。
    (三)前揭「網路報名並免繳應考資格證明文件」係指應考人所填具之報名資料,透過與戶役政機關及各級學校之資料進行檢核,系統將主動提示訊息,毋須繳交報名書表、身分證件或應考資格證明文件等。惟報考不動產經紀人考試之應考人如具下列情形之一者,仍請以「網路報名並繳驗應考資格證明文件」方式辦理:
    (1)所填具之報名資料無法透過戶役政機關及各級學校之資料進行檢核(得進行學歷資料檢核之各級學校名單及畢業起始年度,已公布於網路報名系統)。
    (2)以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之資格報考。
    (3)以國外學歷報考。
    (4)身心障礙者或申請特殊照護措施者。
    (5)以華僑或外國人身分報考。
    (6)姓名有罕見字者。
  5. 建築師、技師考試部分科目免試資格,應於本考試報名開始前取得,並於報名時繳驗部分科目免試資格證明。

五、本考試各類科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及格方式與其他有關事項,均詳載於本考試應考須知。

推薦好課

<資料來源:考選部>

您可能還會想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