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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1/08/25)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徵聘勞工健康服務護理師(職護)乙名(詳細請點閱)

護理師徵才資訊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徵聘勞工健康服務護理師(職護)乙名

  • 壹、人員區分:勞工健康服務護理師(職護)
  • 名額:1名
  • 資格條件: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院所護理科系畢業,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健保特約醫院臨床護理經驗或公私立學校護理人力實務工作經驗二年以上(具急重症經驗、領有ACLS證書尤佳)。
    2. 具「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證書(具勞工職業健康服務(職護)經驗尤佳)。
    3. 具WORD、EXCEL等電腦文書編輯、統計軟體、繪圖軟體及網路操作處理能力。
    4. 具跨單位溝通協調能力,工作態度積極、負責、能獨立作業且抗壓性高。
    5. 負責盡職、品行良好,並能配合需要執行業務與調整職務。
    6. 無下列情事之一者:
      1.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 工作內容:
    1. 辦理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工健康保健規則之勞工健康服務事項。
    2. 新進勞工體格檢查、在職勞工一般健康檢查及其紀錄之分析、評估、管理與保存、選配勞工從事適當之工作。
    3. 辦理未滿十八歲勞工、有母性健康危害之虞之勞工、職業傷病勞工與職業健康相關高風險勞工之評估及個案管理。
    4. 配合機關職業安全衛生相關人員訪視現場。協助雇主與勞工安全衛生人員實施職業病預防及工作環境之改善。
    5. 執行勞動部五大計畫(母性健康保護、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人因性危害、職場不法侵害、呼吸防護計畫)。
    6. 勞工之健康教育、健康促進與衛生指導之策劃及實施。
    7. 夜間教職員工生之健康服務(例如:傷病處理、諮詢服務、衛生保健措施及夜間服務相關數據統計等) 。
    8.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簽訂3個月契約,契約期滿經成績考評合格者簽約續僱;不合格者終止契約。
  • 工作地點及時間:
    1. 地點:國立臺東專科學校精勤校區及誠樸校區。
    2. 上班時間
      1. 學期間:13:30~17:30及18:00~22:00。
      2. 寒、暑假期間:8:00~17:30。
  • 薪資:依據本校契約進用人員報酬標準表二等270薪點起薪,月薪新臺幣34,064元,任職滿一年以上,且年度考核考列甲等,核發專業技術加給新臺幣10,400元,任職滿三年以上,且年度考核考列甲等,核發專業技術加給新臺幣13,520元)。
  • 福利:依本校契約進用人員相關規定辦理,未盡事宜依勞動基準法辦理。
  • 需檢具證明文件:
    1.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應徵人員履歷表及自傳(以下為參考項目:求學經過工作經驗、電腦能力、興趣、專長、工作態度)。
    2.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3. 「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證書。
    4.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院所護理科系畢業(含以上)證書影本。
    5.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6. 健保特約醫院臨床護理經驗或公私立學校護理人力實務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證明文件。
    7. 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暨個人資料申請調閱同意書。
    8. 其他證明文件影本(如ACLS證書、職護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檢具資料掛號郵寄至(95045)臺東巿正氣北路911號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人事室收
      【※信封外請務必註明應徵類別:勞工健康服務護理師(職護)】
      資料如有不實,其法律責任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應徵資料如需寄回請附回郵信封。聯絡電話:089-226389#2504陳小姐
  •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1年9月4日止(以郵戳為憑)。
  • 甄選方式:
    1. 分兩階段甄選:(1)第一階段初審:文件審查。(2)第二階段:面試。
    2. 符合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第二階段之面試,不合者恕不函覆。
    3. 錄取員額:正取1名,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4. 榜示名單公告於本校網站(www.ntc.edu.tw)。
  •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應徵人員履歷表.docx
  • 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暨個人資料申請調閱同意書.pdf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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