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徵才資訊

臺北市大安區健康服務中心徵護理師

  • 徵才機關:臺北市大安區健康服務中心
  •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 官職等:師(三)級
  • 職系:無
  • 名額:1
  •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111/10/14~111/10/27
  • 資格條件:
    1. 領有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且具下列資格之一:
      1.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七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三年以上。
      2.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五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二年以上。
      3.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三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一年以上。
    2. 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不得陞任之情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 條迴避任用、第28 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第1 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形。
    3. 擅長電腦辦公室系統(Word、Excel 及Power point 等)操作。
    4. 男性須服畢或免服兵役。
    5. 能配合業務加班或假日加班者且具公共衛生、專案計畫實務經驗者尤佳。
    6. 英檢相關測驗及格者為佳。
  • 工作項目:
    1. 公共衛生工作之規劃與執行。
    2. 社區醫療預防保健服務及健康促進活動。
    3. 個案管理與訪視。
    4. 傳染病防治相關業務。
    5. 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15號
  • 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 聯絡方式: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111年10月27日(星期四)前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報名。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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