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徵才資訊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徵聘護理師1名
- 人員區分:公務人員
- 官等職等:師(三)級
- 職稱:護理師
- 職系:無
- 名額:1名(得列備取人員)
- 性別:不拘
- 公告期間:111年12月30日至112年1月5日
- 特殊條件:本職缺歡迎具有身心障礙條件者或具有原住民族資格者參加甄選。
- 資格條件:
- 可配合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13:30~21:30)者。
- 具撰寫及推動校園健康促進計畫經驗或能力。
- 熟悉電腦EXCEL及文書處理,抗壓性高具獨立作業能力。
- 具備全民英檢(GEPT)初級檢定或相等英語能力測驗及格者尤佳。
- 具備急救訓練合格証明尤佳。
- 現任公職護理人員且經銓敘審定有案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國內、外大學護理相關科系畢業,護理相關實務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 具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
- 工作項目:
-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13:30~21:30
- 進修部學生健康檢查、追蹤、輔導
- 健康促進計劃撰寫、執行及核銷
- 臨時人員勞雇型工讀生申請
- 衛保志工招募及培訓
- 夜間急症處理及傷病服務
- 工作地址: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 聯絡方式:
-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應徵及資料送件步驟如下: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完成職缺應徵投件: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
- 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完成自傳內容(自傳不得空白)。
- 應徵系統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
- 請同意授權本校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 完成授權後,另逕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10項附件依序彙整成PDF檔並上傳至該系統:
-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職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02職員甄審\04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後並如實填妥,請務必填上聯絡方式)
- 現職銓敘審定函
- 最高學歷證書
- 考試及格證書
- 護理師證書
- 護理師執業執照
-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106年迄今,惟若因留職停薪爰考績通知書無近5年可提供,則溯前提供。排列順序:舊到新)
- 最近5年獎懲令(107年1月迄今,請提供公文,非列表明細。排列順序:舊到新)
- 防治傳染病計畫或健康促進計畫成果文件資料(題目自訂)
- 英語檢定或相關能力測驗証明
未將上述個人資料完整上傳者恕不受理報名。
-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審,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 若有相關疑義,請電洽人事室江小姐(02-2771-2171#1611)。
- 本職缺為預估缺,係職員預計於112年3月2日退休後所遺之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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