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徵才資訊
新竹縣政府衛生局公開徵選聘用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 資格條件:(學經歷、考試及格類科等資料說明。惟不宜限制應徵者年齡)
- 大學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並具護理師證書者。
- 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並具1年以上相當工作經驗及護理師證書者。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之一者)之情事。
- 工作項目:(主要工作項目等資料說明。)
- 社區衛教及追蹤關懷計畫。
- 婦幼保健及衛生所保健相關工作。
- 醫療門診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工作地點所處位置、地址等資料說明。)
新竹縣新豐鄉萃豐路21號(新竹縣新豐鄉衛生所)
- 聯絡方式:(須檢具文件、聯絡人、聯絡電話等資料說明。)
- 請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新竹縣政府人事處網站(https://personnel.hsinchu.gov.tw/Default.aspx)/便民服務/表單下載 /關鍵字「履歷表」查詢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詳填各項資料含簡要自傳、經歷、聯絡電話,並附照片及親自簽名,書面備妥(1)履歷表。(2)最高學歷證件文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3)身分證影本(如為非本國地區人士請另行檢附近3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無則免附)。(5)護理師證書影本。
- 本職缺係護理師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聘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自113年10月31日止(或被代理人回職復薪前一日止)
- 本職缺採採線上報名(至1/31五點截止),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履歷表內容無誤,並將上述檔案(符合資格條件之學歷證明、相關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意者附詳細聯絡地址、白天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無法聯絡者視同放棄),擇優通知甄試,若未獲通知及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甄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電話通知。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與通知。
- 聯絡人:吳小姐,03-5518160分機104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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