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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03/23) 新北市三峽區衛生所徵約聘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詳細請點閱)

護理師徵才資訊

新北市三峽區衛生所徵約聘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

  • 徵才機關:新北市三峽區衛生所
  •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 官職等:約聘6等280薪點(月薪36,316元)
  • 職系:無
  • 名額:1
  •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112/03/23~112/03/31
  •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或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具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2. 領有護理師證書。
  • 工作項目:預防保健及防疫業務 、醫療保健門診、地段管理及其他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新北市三峽區光明路71號3樓(新北市三峽區衛生所)
  • 聯絡方式:
    1. 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具以下資料於112年3月31日下午5點前送達本所(新北市三峽區光明路71號3樓)新北市三峽區衛生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聘人員):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自傳);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最高考試證書影本;3.護理師證書影本;4.身份證影本。
    2. 聘用期間:到職日起至112年度新北市衛生局所屬各區衛生所護理人員甄選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本職缺須依年度計畫聘用簽約,聘用期滿或聘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惟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本甄選案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4. 本甄選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2人,後補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評選之缺額及工作性質相近之缺額;後補期限至112年5月底為止,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後補資格。
    5. 聯絡電話:(02)26711592分機226黃護理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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