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徵才資訊

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徵公職護理師(護理科)

  • 職務名稱:公職護理師(護理科)
  • 應徵人數:正取3名、備取3名
  • 工作地點:花蓮縣玉里鎮
  • 工作經驗:詳資格條件內容
  • 學歷:護理學系大學畢業
  • 可上班日期:隨時
  • 年齡:不拘
  • 待遇:依法給予
  • 聯絡方式:03-8886141分機2137張小姐
  • 有效日期:2023-04-14
  • 資格條件:
    1. 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4條所規定師(三)級以上任用資格。
    2. 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3. 具護理師證書。
    4. 護理學系大學畢業。
    5. 具教學醫院護理臨床經驗4年以上,完成N2臨床專業能力訓練且通過N2審查合格者。(請檢附服務經歷證明書及進階證明書)
    6. 為台灣護理學會及中華民國精神衛生護理學會活動會員尤佳。
    7. 具教學醫院評鑑行政經驗者尤佳。
    8. 具建置護理品質文件、稽核單張、護理資訊等能力者尤佳。
    9. 具相關精神科、安寧照護或長期照護等認證考試證書者尤佳。
    10. 近2年工作考績甲等。(限公職護理師)
    11. 遴選後同意接受護理科調派異動工作院區或職務。
  • 工作項目:
    1. 協助規劃所屬單位在職教育之相關事宜,推動單位在職教育。
    2. 參與護理研究,提供護理新知及相關文獻。
    3. 執行改善專案,協助提升病房照顧品質。
    4. 協助護理長對輔助人員之工作指導及考核。
    5. 提供病人及家屬護理指導與資訊,成為病人及家屬之間的溝通橋樑。
    6. 執行緊急救護處理。
    7. 執行臨床照顧缺失之檢討及報告。
    8. 配合科內人才培育及行政訓練。
    9. 執行上級臨時交辦業務。
  • 甄選方式:
    1. 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
    2. 面試時另需準備簡報1式請事先準備。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應徵人員未完成檢附或上傳下列第(三)點所述應檢附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受理。
    2. 本職缺可採「線上應徵投遞履歷」或「寄送紙本投遞履歷」,線上應徵投遞履歷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搜尋本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後,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請掃描上傳相關證件(相關檢附文件,請詳閱下方第三點之檢附資料說明),以上程序請於收件截止日前完成報名及資料上傳作業,逾期恕不受理。
    3. 意者並採取「紙本投遞履歷者」,請依序檢附下列資料裝訂整齊,並於收件截止日前郵寄(郵戳為憑)至981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護理科公職師(三)級護理師」,逾期恕不受理。
      ※ 檢附資料:
      1. 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格式)(履歷表需包含方便聯繫之聯絡電話、E-mail)。 (履歷表格式,可至本院網站下載 (https://www.ttyl.mohw.gov.tw/),玉里醫院首頁 → 便民服務 → 表單及資料下載 → 行政科室 → 人事室 →「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 」)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護理學系大學畢業證書影本。
      3. 護理師證書影本。
      4.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或其他相關證書影本。
      5. 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6. 現職公務人員,請檢附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影本。
      7. 其他相關專業或有利條件之證明文件影本。
    4. 未經錄用者,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如需退件請附回郵信封。
    5. 其他事項: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如獲錄取,須配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如有違者將依相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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