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徵才資訊

高雄市小港區鳳鳴國民小學約聘護理師甄選

  • 依據: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辦理。
  • 職稱:約聘人員(護理師)( 代理護理師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所遺職務)
  • 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 聘用期間:自高雄市政府函核定之日起(人員實際報到之日)至112年7月30日止。因違反聘約、代理原因消失(例如:請假人員提前銷假上班)、或聘用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工作地點:高雄市小港區鳳鳴國民小學(812高雄市小港區鳳鳴路191號)
  • 報酬:月支約聘280薪點,折合新台幣36,316元
    (薪點折合率隨待遇調整;勞健保費率及所需經費依各該主管機關公告調整。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部分)。
  • 資格條件: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情事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
    3. 無「護理人員法」第6條規定「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形者。
    4.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
    5. 具有護理師證書並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之一者:
      1.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2.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護理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6. 完成完整2劑COVID-19疫苗接種。(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有關部分場所(域)人員COVID-19疫苗接種規範,自111年1月1日起學校所有工作人員皆應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
  • 工作項目:
    1. 辦理學校護理相關業務 。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報名:
    1. 報名方式: 自即日起至112年4月10日(星期一)16時前,檢具以下說明(三)報名文件送達本校人事室(勿送交管理室或其他地點)或以掛號寄達本校人事室(以郵戳為憑),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約聘護理師甄選」。逾期或所送證件不齊全或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受理。應甄人員所送各項證件影本資料,於甄選結束後將依法銷毀。
    2. 簡章及報名表件:請至本校校網-最新訊息下載使用。
      (https://www.fmps.kh.edu.tw/index.php?WebID=224)
    3. 請檢具下列證件正本、影本各1份。正本於面試當日繳交、查驗後當場發還;影本請以A4影印加註「與正本相符」及本人簽名,依序夾妥或裝訂:
      1. 報名表
      2. 切結書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 護理師證書
      6. 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
      7. 退伍令、AED證書、相關專業證照、經歷證件、身心障礙證明等(無則免附)
      8.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報名時若申請不及,得於錄取報到時補件)
    4. 經本校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口試。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退件。報名資料未備齊全者,不受理報名、不另行通知補件亦不退件。另應徵人員如均不適合本校需求時,得予從缺。
  • 甄選方式:口試(佔甄選總成績100%):依專業知能、表達能力、溝通協調力、儀容態度等項評定(每人約5~10分鐘),並視報到人數調整甄選時間。
  • 甄選時間、地點:
    1. 甄選報到時間:112年4月11日(星期二)下午02:30前於本校人事室完成報到手續,逾時視同缺考。
    2. 甄選時間:112年4月11日(星期二)下午03:00起。
    3. 甄選地點:本校校長室。
  • 甄選結果:
    1. 按成績高低依序錄取正取 1 名、備取若干名,惟甄選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2. 甄選錄取人員名單,需俟權責機關或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屆時再通知錄取人員;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3. 備取人員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 其他事項:
    1. 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人員自行負責。
    2. 甄選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情事,經高雄市政府宣佈停止上班上課時,則考試日期將予以順延,並於本校網站公布,請各應考人自行上網查閱。
    3. 甄選當日如遇考生或面試委員確診,確診人員得以視訊方式參與甄選。
    4.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5. 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07-8714561轉151人事室林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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