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徵才資訊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電務段契約人員(勞安護理)徵才公告
- 用人機關: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電務段
- 類別:技工
- 職稱:助理工程員
- 需求人數: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視成績予以遞補)
- 甄試方式: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試。第二階段:面試。
- 工作內容:
- 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辦理勞工健康促進與衛生指導策畫及實施、職業傷病及一般傷病防治、健康諮詢、急救及緊急處置等勞工健康服務與辦理職業安全衛生(勞安)業務等事宜。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時間:日班(一般為08:00~17:00,依據本段上班時間規定)
- 工作地點:臺北電務段轄區(蘇澳至通霄)
- 待遇/每月:
- 依本局自辦工程僱用定期性契約工按日計給工資標準:技工工種第四級日支1,021元給薪(2月份以30天計算,加班費另計)。
- 月薪(含假日亦支薪),每月薪津依當月日曆天數計算(例如當月為30日,當月月薪即為30,630元),請假另依契約書規定辦理。
- 資格條件:
- 中華民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具護士或護理師證照及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訓練合格證書,且具實務工作經驗2年以上,並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六規定之課程訓練合格(檢附資料)。
- 具備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及網際網路應用等能力。
- 報名應繳文件:
- 契約進用人員履歷表。
-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 護士或護理師證照及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訓練合格證書。
- 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需戴明工作起迄時間)證明文件影本。
- 預定進用期間:
- 本僱用案係配合本局「臺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工程執行需要進用,契約期間依該計畫期程辦理,俟計畫結束後即予解僱(自僱用起至113年12月止)。
- 本僱用案試用期間3個月,試用期間不能勝任工作、品行不端或試用成績未達70分,不予正式僱用。
- 備取資格自公告之日起1年內有效,期限屆滿仍未獲通知遞補者,即喪失錄取資格,不得要求進用。
- 錄取報到人員於報到上班日須檢附經公立醫院(不含衛生所)或勞動部認可之勞工體格檢查醫療機構辦理之體格檢查表。(勞動部認可醫療機構可上勞動部相關網站查詢)。
- 備註:本次招募人員不得轉雇為營運人員,契約屆滿依規定無預告工資及資遣費。
- 聯絡方式:若有任何疑問,請於上班時間(08:00~12:00;13:30~16:30)洽詢:張小姐,電話(02)23815226轉3300。
- 附件下載:
考情來源
好課推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