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徵才資訊

臺北市立天母國民中學112年度護理師甄選簡章

  • 職稱:護理師
  • 官職等級:師(三)級
  • 工作內容:
    1. 綜理本校健康中心及衛生保健業務。
    2. 辦理學校一般校務行政工作、協助衛生組推動各項衛生工作及健康促進學校業務之推展。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臺北市立天母國民中學(臺北市士林區天母東路120號)
  • 報名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藉10年以上),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
    1. 專科(含)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持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2. 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
    3. 經銓敘部審定有案或具健保特約醫院臨床護理經驗或公私立學校衛生護理人員,實務工作年資合計5年(含)以上(需檢附服務證明,現職人員年資採計至本甄選報名截止日)。
    4.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5.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妨害性自主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6.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4條及第12條規定,現職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不得參加公開甄選。公職護士於留職停薪期間不得參加他機關護理師(屬陞任)公開甄選;現職士(生)級醫事人員任用未滿1年,不得參加他機關師(三)級醫事人員(屬陞任)公開甄選(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銓敘部104年10月26日部銓三字第1044032195號書函)。
    7. 需取得EMT-1初級救護員證照並於有效期限內,有加護病房、急診經驗、通過全民英檢相當於初級等尤佳。
  • 報名日期及方式:
    1. 報名日期:112年8月30日(星期三)至112年9月5日(星期二)受理郵寄掛號報名。
    2. 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天母東路120號,臺北市立天母國民中學人事室李主任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護理師」,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3. 方式:相關證件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校,報名表、簡章各項報名表件,請自行至本校網站下載。
    4. 聯絡電話:報名事宜02-28754864分機120人事室李主任;工作內容事宜:02-28754864分機300學務處林主任。
  • 考試項目及內容如下:
    考試 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內容 說明
    初試 考試時間:9/12(星期二)
    09:20-09:30預備
    09:30-11:00考試
    地點:天母國中
    (B1
    大會議室)
    筆試】
    1.以學校護理專業知識、學校衛生教育與相關法規暨校園安全危機事件處理知能為主。
    2.
    請自備2B鉛筆、橡皮擦。
    100%
    複試 考試日期:
    9/16(星期六)
    報到時間:
    8:20-08:50
    地點:天母國中
    【實務演練】
    急救實務演練。
    50%
    【口試】
    護理專業知識、緊急傷病處理、校園危機處置及溝通表達能力等。
    50%
  • 成績計算與錄取方式:
    1. 成績計算方式依複試總成績高低錄取(口試50%、實務演練50%)。依總成績高低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
    2. 如複試成績分數相同時,則依口試成績、實務演練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
  • 錄取榜示:
    1. 錄取名單於112年9月16日(星期六)下午5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首頁,請自行上網查閱(https://www.tmjh.tp.edu.tw/nss/p/index)。
    2. 應試人員總成績未達80分者,即從缺不予錄取。
  • 相關附件:112年天母國中護理師甄選簡章.odt

考情來源

 

您可能還會想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