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徵才資訊

國立鹿港高級中學112年護理師甄選簡章

  • 甄選職稱、級別及名額:師(三)級護理師1名,備取2名。(預計112年10月16日以後出缺,如因故無法出缺,則其甄選自始不生效力)
  • 公告期間及方式:自112年9月7日(星期四)起至9月11日(星期一)止,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lksh.chc.edu.tw/)及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 甄選日期:
    1. 初試:112年9月18日(星期一)。
    2. 複試:112年9月22日(星期五)。
  • 報名資格(須符合下列3項要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2. 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4條規定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 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2. 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3. 曾任區域醫院等級(含)以上臨床護理工作累積年資3年(含)以上。(所列各項年資須合計3年(含)以上,並持有服務證明者)。
  • 工作內容:
    1. 訂定學校衛生保健工作計畫、協助推展學校衛生工作及健康促進計畫相關業務。
    2. 負責健康中心衛材、藥品及醫材定期申購、維護、管理及消毒工作。
    3. 全校師生緊急傷病處理包含疾病通報、預防接種、登錄追蹤等及每月傷病月報表統計及呈報,安排訪問或聯繫因病缺席學生之家長。
    4. 辦理每學期學生健康檢查及管理工作,包含身高體重檢查、衛教宣導、健康篩檢、缺點矯治、醫療轉介、疾病輔導追蹤、特殊疾病與慢性疾病個案管理工作等,並完整紀錄。
    5. 辦理新生健康檢查招標及前中後事宜,包括健康資料記錄、管理、統計、呈報。
    6. 辦理學生平安保險業務。
    7. 辦理學生與教職員工CPR及AED急救教育研習。
    8. 協助辦理學校衛生委員會工作,包括健康保健及防疫宣導事宜,協助蒐集並編製衛生教育資料。
    9. 負責聯絡衛生醫療院所、家長與地方人士,推展及執行學校健康促進活動。
    10. 協助推展學校辦理之健康教學及各項衛生活動。
    11. 學校體育或戶外活動之護理工作(含例假日)。
    12. 期末陳報外診車馬費、維護並隨時更新學校健康中心網頁。
    1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時間及地點:
    1. 上班時間:每週一至週五07:30至16:00,學校得視業務及行政管理之需求,執行與進修部護理工作之輪調(進修部護理師上班時間:14:30-22:30)
    2. 工作地點:國立鹿港高中(彰化縣鹿港鎮中山路661號)。
  • 報名日期及方式:於112年9月11日(星期一)16:00前,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站,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將應繳表件(請依序整裡掃描成一個PDF檔)上傳,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 甄選分兩階段,第一階段初試錄取者始得參加第二階段複試。
    • 第一階段初試:
      1. 經書面初審合格者,112年9月15日(星期五)16:00前於本校網站公告參加初試名單,請自行查閱不另行通知。
      2. 初試報到時間:112年9月18日(星期一)8:10至8:20。
      3. 初試報到地點:本校明德樓一樓。
    • 第二階段複試:
      1. 錄取參加複試甄選人員,應先備妥正本親自報名並接受書面資格審查,經審核通過並繳交複試報名費後,才能參加甄試,如經審核資格不符,即取消參加複試資格,不得有異議,該甄試名額不予遞補。
      2. 公告參加複試名單:112年9月20日(星期三)16:00前公告於本校網站,請自行查閱不另行通知。
      3. 複試報名及報到時間:112年9月22日(星期五)8:30至8:40。
      4. 複試報名及報到地點:本校明德樓一樓人事室。
  • 成績比例:
    第一階段初試 第二階段複試
    1. 電腦文書處理及試算表應用 10%
    2. 護理專業知識 30%
    備註:
    (1)電腦作業系統:Windows 10 專業版
    (2)輸入法:為 Windows 內鍵,若有其他輸入法需求,請測驗期間自行安裝及設定,本校不提供協助安裝測試及問題排除…等。
    (3)測驗版本 OFFICE 2016
    1.護理實作 30%
    2.口試 30%
  • 甄選成績計算:
    1. 第一階段初試成績前6名進入複試,第6名成績同分,增額錄取參加複試。
    2. 總成績以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甄試合併計算,總成績相同者,以口試成績較高者優先排序,各項成績計算至小數點第二位,以下四捨五入。
  • 簡章: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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