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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10/25)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所屬衛生所112年護理人員公開甄選簡章(詳細請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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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所屬衛生所112年護理人員公開甄選簡章

  • 「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其施行細則、「公務人員陞遷法」及其施行細則、「醫事人員人事條例」及其施行細則。
  • 錄取名額:正取14名(含預估缺2名),備取28名。(正取人員按成績高低順序分發,放棄者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 工作地點:本市各區衛生所,目前缺額數分述如下:
    • 北區衛生所1名。
    • 西屯衛生所3名。
    • 南屯衛生所1名。
    • 豐原衛生所4名。
    • 神岡衛生所1名。
    • 后里衛生所1名。
    • 大安衛生所1名。
    • 霧峰衛生所1名。
    • 和平區梨山衛生所1名。
  • 資格條件: 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一般及專業條件
    1. 一般條件:
      1.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之一者及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形。
      2.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3. 山地或離島地區之公費生須服務完義務年資。
    2. 專業條件(下列兩項條件均須符合):
      1.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從事護理相關之公共衛生、職業衛生、醫療院所、長期照護、衛生行政及學校衛生等工作經驗4年(含)以上者;或國內專科畢業,並從事護理相關之公共衛生、職業衛生、醫療院所、長期照護、衛生行政及學校衛生等工作經驗6年(含)以上者[以各地衛生主管機關核發證明或服務單位年資證明為憑]。
      2. 持有護理師證書,且開(執)業登記至少3年(含)以上年資者[以護理師證書背面開(執)業登記動態戳章為憑,如無戳章者,則由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查證,年資採計至112年11月3日止]。
  • 工作內容:
    1. 本市各區衛生所之公共衛生及社區衛生護理相關業務。
    2. 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本市各區衛生所。
  • 報名方式:
    1. 報名日期:自112年10月30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11月3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2. 報名方式(採現場報名或通訊報名擇一):
      • 現場報名:請依簡章附表填寫報名資料後,依報名表件一覽表(第12頁)所列證件排列,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委託報名者需持委託書、受委託人及委託人國民身分證(或有照片之健保卡、駕照),始可受理報名】,報名地點為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樓服務台(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資料錯誤或不齊全者,恕不補件(如寄送正本,恕不負保管責任)。
      • 通訊報名:請依簡章附表填寫報名資料後,依報名表件一覽表(第12頁)所列證件排列,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限時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臺中市政府衛生局人事室收」(地址:420206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收件人:人事室羅小姐),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所屬衛生所112年護理人員公開甄選」,資料錯誤或不齊全者,恕不補件(如寄送正本,恕不負保管責任)。
  • 甄選日期及地點:
    1. 初試(筆試):
      • 時間:112年11月25日(星期六)
      • 地點:臺中市立豐原商業高級中等學校(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50號)(http://www.health.taichung.gov.tw/)。
      • 科目:社區衛生護理綜論(A)、公共衛生(B)
    2. 複試(口試):
      • 時間:112年11月25日(星期六)下午2時報到
      • 地點:臺中市立豐原商業高級中等學校(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50號)(http://www.health.taichung.gov.tw/)。
    3. 放榜日期:112年11月25日(星期六)下午7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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