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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立中山國民中學約聘人員(護理師)甄選

  • 依據: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辦理。
  • 職稱:約聘人員(護理師)(代理護理師出缺期間所遺業務)
  • 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 聘用期間:自高雄市政府函核定之日(錄取人員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倘因違反聘約、代理原因消失(例如:人員提前遞補或聘用期限屆滿等),約聘人員應即停止聘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工作地點:高雄市立中山國民中學(812高雄市小港區漢民路352號)
  • 報酬:月支約聘280薪點,折合新台幣36,316元(薪點折合率隨待遇調整;勞健保費率及所需經費依各該主管機關公告調整。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部分)。
  • 資格條件: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3. 無「護理人員法」第6條規定「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形。
    4.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
    5. 具有護理師證書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2.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護理工作經驗者。
    6. 具學校約聘僱護士或護理師之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1. 辦理學校護理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報名方式:請至本校校網(https://www.csjh.kh.edu.tw/)下載報名相關表件。
    1. 報名文件:請檢具下列證件正本、影本各1份。正本於面試當日繳交、查驗後當場發還;影本請以A4影印加註「與正本相符」及本人簽名,依序夾妥或裝訂,於112年11月21日(星期二)下午4:00前送(寄)達:
      1. 報名表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 護理師證書
      5.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內容須完整,簡要自述務必填寫並簽名,須具照片、日間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
      6. 工作經歷證明、相關專業證照、AED證書、退伍令、身心障礙證明等(無則免附)
      7.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報名時若申請不及,得於錄取報到時補件)
      8. 切結書
    2. 自即日起至112年11月21日(星期二)下午4:00前檢具前開報名文件送達或以限時掛號(以郵戳為憑)寄達本校人事室(請勿送至管理室或其他地點),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約聘人員(護理師)甄選」,逾期恕不受理。
    3. 經本校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口試。檢附資料不齊全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報名,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 甄選方式:口試(佔甄選總成績100%):依專業知能、表達能力、溝通協調力、儀容態度等項評定(每人約 8~10 分鐘),得視報到人數調整甄選時間。
  • 甄選時間、地點:
    1. 甄選報到時間:112年11月23日(星期四)下午1:30前於本校人事室完成報到,於報到時出示具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駕照、健保卡等),及繳交報名文件正本,俾利查驗身分,逾時視同缺考。
    2. 甄選時間:112年11月23日(星期四)下午2:00起。
    3. 甄選地點:本校小型會議室。
  • 甄選結果:
    1. 本次甄選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惟甄選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若參加甄選人員成績均未達本校錄取標準,得予從缺。甄選總成績同分時,由本校審議小組決定之。
    2. 經甄選錄取人員名單,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俟生效後再行通知錄取人員報到;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3. 備取人員依序列冊候用,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候用有效期間。
  • 下載檔案: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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