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徵才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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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峽區龍埔國民小學誠徵護理師聘用職務代理人1名
- 職稱:護理師聘用職務代理人
- 官職等:聘用6等3階312薪點
- 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候用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資格條件:
- 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 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
- 具基本電腦操作能力。
- 具服務熱誠,品行端正,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7、28條規定之情形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護理人員法第6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學校健康中心業務及緊急意外傷病處理。
- 各項衛生保健業務工作。
- 學生健康檢查、統計分析及辦理學生團體平安保險。
- 衛生器材及設備管理。
- 其他臨時交辦理事項。
- 工作地址:新北市三峽區龍埔國民小學(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6號)
- 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 聯絡方式:
- 檢送資格文件:
- 甄選報名表。
-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 護理師證書影本。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兵役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者免付)。
- 具與本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經驗證明(無則免附)。
- 報名方式:符合前述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相關資料於112年12月25日截止日前親送或寄達本校,23741新北市三峽區路大學路6號「新北市三峽區龍埔國民小學人事室」收(信封上註明「應徵護理師聘用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 ),逾期速不受理報名(郵寄者,請自行掌握寄達時效)。
- 甄試: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 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校通知當事人,並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辦理,錄取人員聘用期間並應依護理人員法第8條規定辦妥執業登記。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校得予從缺。
-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 聯絡人:新北市三峽區龍埔國民小學人事室或學務處。
- 電話:02-26745666分機860人事室、學務處衛生組分機824。
- 僱用期間:自113年1月1日起至新北市內護理師調動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至新北市113年度學校護理人員聯合甄選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3年5月,屆時依實際分發日期為準)或代理原因消失止。另聘用之聘用人員,應於聘用期限屆滿或聘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聘。
- 錄取人員報到後每月按312薪點支給報酬,約新臺幣40,466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退等費用。
- 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pdf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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