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央警察大學113年消佐班第28期第1、2類招生考試事宜

  • 依據內政部消防署112年11月27日消署訓字第1121301260號函送之「消防初級幹部警佐班第28期甄試簡則」辦理。
  • 網路報名時間:自113年1月5日上午9時起至113年1月15日下午5時止。
  • 報名方式:
    1. 一律以網路報名,並須於113年1月16日前將報名表件送繳所屬服務機關收轉。(本校不受理個別報名或分次報名)。
    2. 報名方式:請進入本校警職類招生考試網路報名系統https://police.exam.cpu.edu.tw 網頁,選擇本次考試類別,再點選「進入網路報名系統」、「報名資料填寫」,進行報名,並列印報名表件。相關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1. 應考人請詳閱本校公告之入學考試招生簡章後,再進行報名及繳款等程序,以免影響個人權利。
      2. 報名資料輸入後,請再檢查是否正確,若因報名資料輸入有誤造成作業上之失誤,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3. 網路報名資料輸入後,若未依本校招生委員會所規定之報名程序,完成後續之報名動作,視同報名無效。
      4. 確認資料送出後,請務必列印報名相關表件,並持劃撥單前往郵局劃撥後,檢具報名相關表件及其他相關附繳資料送繳所屬服務機關收轉,始完成報名手續。
      5. 消佐班第1類應考人至遲應於113年1月26日前向服務機關人事室確認單位送出之資績計分無誤,若有單位誤繕、誤算情形,應由服務機關於113年3月8日以前具文更正,113年3月9日後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正資績計分;但為維護考試公平性,如應考人實際資績計分低於其原填報分數者,不在此限。
      6. 各報考人應於113年1月16日前劃撥繳交報名費並將報名表件送繳所屬服務機關收轉。各機關完成初審後,於113年1月26日前備文將考生資料郵寄或送達本校教務處註冊組(本校校址:333322桃園市龜山區大崗里樹人路56號)。
  • 考試日期:113年3月9日(星期六)。
  • 報考資格暨考試科目、招生名額等相關事宜,詳見招生簡章。
  • 本考試不受理退費,請考生詳閱報名規定,繳費後概不接受取消報名申請,亦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費。
  • 簡章取得方式:請至本校網站(網址:https://www.cpu.edu.tw)參閱下載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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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中央警察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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