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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01/16) 臺南市立佳里國民中學徵約僱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詳細請點閱)

護理師徵才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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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佳里國民中學徵約僱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 須具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具護理師證照。
    2.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不得任用、迴避任用之情事。
    3. 具基礎文書處理能力或經驗者尤佳。四、工作起訖時間:113年2月16日起至113年6月28日,惟如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即應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工作內容:
    1. 本校學生衛生、保健、護理等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檢具文件:
    1. 檢具證件:(一)應徵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求職徵才」區下載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20)。(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四)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2. 意者請於113年1月31日(星期三)前備齊上述資料,採線上報名,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公告」點選本職缺,於下方-我要報名-我同意以上聲明,進入填寫資料,並上傳簡歷表及應附證明文件;請於指定期限內完成上述程序,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3. 合於書面審查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談。
    4. 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5. 錄取人員登載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http://personnel.tainan.gov.tw/徵才專區/「錄取公告」項下,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6. 錄取人員於報到時,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應繳交勞動部所認可之醫療機構一般體格檢查表,並辦理執業登記。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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