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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03/20) 臺北市立興雅國民中學護理師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詳細請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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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興雅國民中學護理師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

  • 職稱:約僱人員(護理師產假期間職務代理人)
  • 名額:1名;備取1名。
  • 僱用期間:預定自113年5月8日至113年7月5日止(被代理人分娩日期提前或延後時,僱用起迄日期配合調整)。僱用原因消失,應即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興雅國民中學(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168巷15號)
  • 報酬:領有護理師證書者以約僱五等280薪點計酬給付(約月薪37,800元);領有護士證書者以約僱四等250薪點計酬給付(約月薪33,750元)(另須自行負擔付勞健保及離職儲金自付部分)。
  •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或專科學校畢業。
    2.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 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者。
  • 工作項目:
    1. 學校學生、教職員工衛生保健、健康中心等護理工作。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報名方式:檢具下列證件各1份(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自即日起至113年4月1日(星期一)16時前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1. 報名表、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4. 護理師或護士證書影本
    5. AED證書、相關專業證照、經歷證件等資料影本(以上無者免附)。
  • 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聯絡電話:(02)27232771分機186王主任
    經本校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初審資格條件不符者或檢具資料未備齊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另應徵人員如均不適合本校需求時,得予從缺。
  • 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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