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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華江高級中學113年度護理師甄選簡章

  • 職稱:護理師
  • 職務列等:師(三)級
  • 錄取名額:正取1、備取2
  • 出缺時間:113年9月1日(退休缺)
  • 工作內容:
    1. 辦理教職員工生個案管理、師生緊急傷病處理(含緊急送醫)、慢性病及特殊學生照護、學生健檢、矯治追蹤及健康紀錄統計報告。
    2. 校園安全危急事件處理及急救設備維護(如AED)。
    3. 協助擬訂學校健康促進計畫。
    4. 校園傳染病防治與衛教、疫苗接種、班級消毒、監督、統計及通報等相關事宜。
    5. 健康中心網頁維護、資料更新及教育局表單上傳。
    6. 學生團體保險投保與申請理賠事宜。
    7. 協助健促政策與活動推動。
    8. 衛生保健設備財產、醫材物品管理暨相關行政事宜。
    9. 校園食品中毒事件處理。
    10.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報名甄選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3.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妨害性自主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4. 大學(含)以上護理系所畢業;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並檢附(1)學歷證件之中文譯本、(2)經駐外單位蓋章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3)經駐外單位蓋章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影本、(4)我國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始得報名(以上證件,不得以切結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5. 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
    6. 具有下列臨床護理相關工作年資合計合計5年(含)以上,現職人員年資採計至本甄選報名截止日止:
      1. 具健保特約公私立醫院(需為區域醫院以上)臨床護理人員。
      2. 公私立學校衛生護理人員。
      3. 經銓敘部審定有案之臨床護理人員。
    7. 具備電腦辦公室系統(Word、Excel)Powerpoint、網頁、報表分析、Email等基本資訊操作能力者尤佳。
    8. 具加護病房、急診經驗、通過全民英檢相當於初級等及EMT或ACLS證照尤佳。
  • 報名方式:
    1. 應繳表件:
      為利資格審查,請先至本校網站下載填妥甄選報名表(含近3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並檢附證明文件(請以A4影印,並依序合併掃描為1個PDF格式檔案)
    2. 現職公務人員︰
      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於113年7月18日(星期四)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後,點選【應徵職缺】選擇本職缺,並請將應繳附證件上傳(履歷表除外),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 非現職公務人員︰
      請檢附前開(一)1-13項資料依序合併掃描成1個PDF格式檔案,於113年7月18日(星期四)前,以電子郵件傳送至[email protected],電子郵件傳送時請務必勾選請對方讀取,確認資料是否送達,以免影響甄選權益(證件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 初試:
    • 日期:113年7月23日(星期二)
    • 筆試範圍:
      1. 以學校護理專業知識、學校衛生教育與政策和相關法規暨校園安全危機事件處理知能為主。
  • 複試:
    • 日期:113年7月26日(星期五)
    • 考試科目及內容:
      1. 實作(50%):現場護理實務操作
      2. 口試(50%):護理人員專業知能、工作理念、溝通表達能力、團隊合作能力、問題解決能力、危機處理能力等
  • 錄取榜示:錄取名單於113年7月29日(星期一)16:00前公告
  • 參考資料: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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