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徵才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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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林口高級中學聘用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甄選公告
- 職稱:聘用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 官等職等:聘用六等3階312薪點(折合金額:新台幣42,120元/月)
- 名額:1
- 性別:不限
- 工作地:02-新北市
- 上網期間:自113年8月7日(星期三)~113年8月13日(星期二)
- 資格條件:
- 具有護理師證書。
-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 熟諳電腦文書操作。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7、28條規定之情形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義務。
- 工作項目:
- 辦理本校健康中心業務。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薪資標準:312薪點,折合金額:新台幣42,120元/月。
- 工作地址: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2段173號 新北市立林口高級中學
- 聘用期間:自113年8月29日起至114年5月8日或原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止,聘用期限屆滿或聘用原因消失後,即無條件解聘,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 聯絡方式:
- 報名手續:受理期限及方式: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聘用護理師」及聯絡電話,並於113年8月13日
中午12時前以寄達或送達本校人事室,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 繳交證件:
- 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 護理師證書影本。
-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 兵役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者免附)。
以上文件請依A4紙張規格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 甄試程序:
- 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依面試結果擇優錄取,必要時得增列候補人員1或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確定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俟正取人員不予報到時,依序遞補,並以遞補該職缺為限。
- 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 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本校人事室:總機02-26009482分機500或501;工作方面疑問洽本校學務處陳主任:分機300。
- 附件: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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