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暫定需用名額

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23日
發文字號:選高一字第1131400335號
主旨:舉辦11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
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8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考試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

  1. 設一般行政等17類科,暫定需用名額528名。
  2. 各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前揭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用人機關如有臨時用人需要,於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後,得增列需用名額。
  3. 有關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考試職缺之實際用人機關、工作地點及內容,以分發機關辦理分配作業時為準。
  4. 本考試各類科職缺之用人機關另公布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應考人專區/考試資訊/考試期日計畫表/11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考試舉行相關事宜項下。

二、考試日期:114年1月4日(星期六)。

三、考試地點:本考試分設臺北、桃園、新竹、臺中、雲林、嘉義、臺南、高雄、屏東、宜蘭、花蓮、臺東、澎湖、金門及馬祖等15考區。

四、報名日期:自113年10月22日(星期二)起至10月31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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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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