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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09/02) 新北市新店區青潭國民小學聘用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詳細請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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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店區青潭國民小學聘用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 職務列等:聘用六等3階312薪點
  • 職系:無
  • 正取:1名,備取:得列備取1-2名
  • 資格條件:
    1. 具有護理師證書。
    2.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3. 熟諳電腦文書操作。
    4.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7、28條規定之情形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護理人員法第6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5. 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義務。
  • 工作項目:
    1. 辦理本校健康中心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新北市新店區青潭國民小學(231306新北市新店區北宜路二段80號)
  • 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 報名手續:
    1. 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聘用護理師」及聯絡電話,並於(星期五)上午10時前寄達或送達本校人事室,逾期恕不受理報名,間:113年9月6日(星期五)下午14:00時起。
    2. 或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並於113年9月6日(星期五)上午10時前完成報名程序,逾期恕不受理報名,面試時間:113年9月6日(星期五)下午14:00時起。
  • 甄試程序:
    1. 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未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時間:113年,依面試結果擇優錄取,必要時得增列候補人員1或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確定翌日起5個月內列冊候用,俟正取人員不予報到時,依序遞補,並以遞補該職缺為限。
    2. 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3. 聘用期間:自113年9月6日(若之後日期報到則為報到日)起至新北市護理人員聯合甄選錄(備)取人員實際到職日前一日止(預計為113年10月14日),聘用期限屆滿或聘用原因消失後,即無條件解聘,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 錄取人員報到後每月按312薪點支給報酬,約新臺幣42,120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退等費用。
  • 聯絡方式: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本校人事室:總機02-22173146分機260;工作方面疑問洽本校學務處林主任:分機220。
  • 附件: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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