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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09/16) 新北市板橋區衛生所徵約聘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詳細請點閱)

護理師徵才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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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板橋區衛生所徵約聘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

  • 徵才機關:新北市板橋區衛生所
  •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 官職等:約聘6等280薪點(月薪37,800元)
  • 職系:無
  • 名額:1
  •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113/09/16~113/09/18
  •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或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具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2. 領有護理師證書。
  • 工作項目:預防保健及防疫業務、醫療保健門診、地段管理及其他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號(新北市板橋區衛生所)
  • 聯絡方式:
    1. 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具以下資料於113年9月18日下午5點30分前送達本所(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號)新北市板橋區衛生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聘人員並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自傳);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最高考試證書影本;3.護理師證書影本;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足資證明工作經驗內容之資料如離職證明等5.身份證影本。
    2. 聘用期間:到職日起至113年10月24日止。本職缺須依年度計畫聘用簽約,聘用期滿或聘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惟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本甄選案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4. 本甄選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1-2人,後補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評選之缺額及工作性質相近之缺額;後補期限至113年10月底為止,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後補資格。
    5. 聯絡電話:(02)22586606分機302吳護理長或分機340人事管理員劉小姐。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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