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徵才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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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五股區衛生所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 徵才機關:新北市五股區衛生所
  •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 官職等:無
  • 職系:無
  • 正取:1
  • 候補:2
  •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113/11/21~113/11/28
  • 資格條件:
    1. 大學以上畢業或專科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具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2. 領有護理師證書。
  • 工作項目:預防保健業務、醫療保健門診、地段管理及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新北市五股區新城三路11號(新北市五股區衛生所)
  • 報名方式: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具以下資料於113年11月15日下午5點30分前送達本所(新北市五股區新城三路11號)新北市五股區衛生所人事管理員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人】並檢附:
    1.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自傳);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最高考試證書影本;
    3. 護理師證書影本;
    4. 相關工作經驗證明(足資證明工作經驗內容之資料如離職證明等)
    5. 身份證影本。
  • 薪資及聘用期間:月薪42,120元,到職日起至被代理人代理原因消失前1日止(本職缺擬育嬰留停至115年3月,如留停人提前回職復薪則結束聘期)。本職缺須依年度計畫聘用簽約,聘用期滿或聘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惟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本甄選案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 本甄選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1-2人,後補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評選之缺額及工作性質相近之缺額;後補期限五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後補資格。
  • 聯絡電話:(02)22917717分機20,胡護理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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