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徵才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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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大學徵約用護理師-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
- 徵才機關:國立臺北大學
-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 職系:無
- 正取:1
-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113/12/20~113/12/27
- 資格條件:
- 具國內外護理相關系所學士學位以上畢業者。
- 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者。
- 工作經驗:具護理實務工作經驗優先(若具學校衛生工作背景者尤佳)。
- 主動積極,良好之溝通協調能力,具服務熱忱,團隊合作精神,能配合業務彈性工時。
- 工作項目:
- 教職員生緊急傷病處理與衛生保健工作。
- 衛生保健行政工作。
- 協助學校健康促進活動計畫執行。
- 辦理學校行政事務處理。
- 健康中心職務代理工作。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臺北大學三峽校區)。
- 聯絡方式:
- 聘期:自報到日起,每年依考核結果辦理續聘(試用期3個月)。
- 工作時間:依本校職員差勤管理實施要點辦理。※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7:30。
- 工作報酬:依國立臺北大學聘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辦理,以學士級第一年敘薪,每月薪資新臺幣35,200元(含勞健保及勞退;可依在職月份比例發給年終獎金),勞保、健保及勞退儲金標準依上述規定辦理。
- 應備文件:(請依序編碼並註明)
- 履歷表一份(含自傳)、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近期2吋個人照片。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一份。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護理師或護士證書影本。
- 相關專業證照或經歷證件等資料影本。
- 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 本校為人才招募之目的蒐集之個人資訊,自蒐集日起保存1年,逾上述保存期限期後,由本校逕行銷毀,恕不退還;應徵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相關責任由當事人負責。
- 應徵方式:
- 意者請將應備文件以A4紙張雙面列印依序裝訂成冊,於113年12月27(星期五)時下午5點前,掛號郵寄至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國立臺北大學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約用護理師」,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 如有疑問,請電洽衛生保健組黃小姐確認,聯絡電話:(02)8674-1111轉66256。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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