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考情新聞
  • 徵才
  • (114/01/20)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所屬衛生所護理師職缺18名徵才(詳細請點閱)

護理師徵才資訊

好課推薦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所屬衛生所護理師職缺18名徵才

  •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職務列等:師(三)級
  • 職系:無
  • 正取:18
  • 備取:36
  •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114/01/20~114/02/13
  • 資格條件:須同時具備下列一般條件及專業條件:
    • 一般條件:
      1.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
      2. 無護理人員法第6條規定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形者。
    • 專業條件: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及格,並領有護理師證書,且具下列條件之一:
      1. 具地區級以上醫院臨床護理經驗3年以上;或長期照護機構實務經驗3年以上。
      2. 具從事公共衛生、衛生行政等實務經驗2年以上。
      3. 具衛生所或健康服務中心公共衛生護理工作經驗1年以上。
  • 工作項目:社區公共衛生保健及其他交辦事項。本項職務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假日出勤。
  • 工作地址:本局所屬各區衛生所
  • 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  聯絡資訊:
    1. 報名方式:請以「線上」應徵職缺,於114年2月13日(星期四)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基本資料之電話聯絡資訊請填寫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附件(身分證正反面、護理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服務證明文件)。
    2. 甄選方式:採筆試及面試2階段辦理,第1階段進行筆試(40%,科目:公共衛生學暨衛生所執行實務,題型:選擇題),第2階段進行面試(60%,取筆試成績前54名參加面試,最後1名如同分,則增額參加面試;如面試採分組進行時,面試成績將以T分數轉換)。
    3. 公告初審合格名單(含筆試及面試時間):114年3月5日(星期三)前公告於本局網站/訊息公告/徵才訊息,恕不另寄通知;另證件及聯絡資訊不齊者皆視為資格不符,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4. 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局網站。
    5. 聯絡人:人事室 賴小姐 電話:(03)3340935轉2801。

考情來源

 

您可能還會想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