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徵才資訊
新北市立新北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徵聘用人員(護理師)
- 徵才機關:新北市立新北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 職務列等:6等
- 職系:無
- 正取:1
- 候補:2
-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114/03/03~114/03/10
- 資格條件:
- 具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專門職業之護理師證書。
-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 熟諳電腦文書操作。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7、28條規定之情形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護理人員法第6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義務。
- 工作項目:
- 辦理本校衛生保健安全暨護理工作、緊急救護、健康中心相關業務。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新北市土城區新北市立新北高級工業職業學校(23659 新北市土城區學府路一段241號)
- 聯絡方式:
- 採線上報名方式及截止時間:
請於114年3月10日下午5時截止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應徵者請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履歷資料(含自傳),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校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證明檢送資格文件掃描整合為一檔案上傳(含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明文件、護理師證照、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義務證明等), 報名手續須完成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作業,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 面試及錄取通知相關作業:
- 經審查資格符合人員,擇優通知參加甄審,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 本次徵才正取1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成績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校電話通知當事人,並依相關規定辦理聘用;甄審成績未達70分錄或應徵人 員均不適當,本校得予從缺;未錄取者亦不另行通知。
正取人員如逾期未到職,或因證件不實、資格不符等因素,致無法完成任用程序者,本校得逕行取消其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遞補之,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 個月;惟應試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 聘用期間:自通知報到之日起(若之後日期報到則為報到日)起至新北市護理人員聯合甄選錄(備)取人員實際到職日前一日止,聘用期限屆滿或聘用原因消失後,即無條件解聘,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錄取人員報到後每月按312薪點支給報酬,折合新臺幣42,120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退等費用。
- 聯絡方式:如工作方面疑問洽本校學務處丁主任:分機50。其他問題:請洽人事室彭小姐分機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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