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延期舉行事宜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6月15日 發文字號:選高二字第1101400266號 主旨:公告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延期舉行事宜。 依據:國家考試偶發事件處理辦法第12條。 公告事項: 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發展,經本考試典試委員長會同考選部決定,本考試延期舉行,茲將相關事宜公告如後: (一)考試日期: 1、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原定110年7月11日(星期日)至13日(星期二),延至10月9日(星期六)至11日(星期一)。 2、普通考試:原定110年7月9日(星期五)至10日(星期六),延至10月16日(星期六)至17日(星期日)。 3、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公職護理師、公職食品技師、公職醫事檢驗師類科及普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第二試口試原定110年10月23日(星期六),延至111年2月13日(星期日)舉行,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二)考試地點:本考試分設臺北、桃園、新竹、臺中、彰化、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澎湖、金門、馬祖等13考區舉行。另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公職護理師、公職食品技師、公職醫事檢驗師類科及普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第二試口試於臺北考區舉行。有關應試試區、地點及注意事項,屆時請於考試通知書開放下載期間(詳如應考須知),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網址:register.moex.gov.tw)之「考試通知書下載」項目下載列印。 二、已申請准予附條件應考之應考人,其應繳驗文件之繳驗期限延至110年9月10日,屆時未依限繳驗或繳驗之證件經審查不合格者,不具備應考資格,不得應考,所繳報名費,不予退還。 三、本考試其他事宜,請應考人詳閱應考須知,並於考試前留意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www.moex.gov.tw)發布之相關訊息,以掌握最新考試動態及預為因應。 四、應考人如因本考試延期舉行,致全程無法參加考試者,得依考選部各項考試規費退費作業要點第3點規定,於本公告之次日起15日內,檢附退費申請書並以掛號郵寄、傳真(傳真後請以電話確認)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向本考試承辦單位申請退還報名費。 五、本考試承辦單位:考選部高普考試司第一科,地址:116203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聯絡電話:(02)22369188轉分機3955、3958,傳真電話:(02)22363220,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普考)、[email protected](高考三級)。 相關檔案推薦好課<資料來源:考選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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