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公務員3年不得轉調 時力提案鬆綁

時代力量立院黨團本會期將提案修正《公務員考試法》第六條,針對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及面臨懷孕、生產、疾病、子女重症、父母病危等特殊狀況者,應鬆綁新任公務員三年不得轉調的規定,讓新任公務員不再「難做人」。

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秘書長何昀峯也提到,從人力資源管理的角度,強留公務員這三年,對於公務機關未必是好事;這三年內,公務員恐怕是無心升遷、只想要轉調,更可能因為家庭因素,時常必須請假或遲到早退,都可能影響到工作效能。相關單位應盡快將這一條惡法改了,廢也好、改也好,都是對人性及家庭的尊重。

曾任公務員的時力高雄市議員林于凱表示,他身邊許多公務員,正因目前《公務員考試法》有三年不得轉調規定,導致許多公務員為了照顧小孩家人留職停薪,有的則因需獨自帶小孩身心俱疲,必須看精神科醫師。

時代力量立院黨團主任陳惠敏表示,根據2018年的統計數據顯示,當年新任公務員平均年齡為29.97 歲,同年國人的平均初婚年齡,男女分別為32.5及30.2歲,等同初任公務員幾乎就是在適婚年齡區間。但年輕人剛結婚卻要分隔兩地,國家在大力提倡少子化對策時,為何要讓初任的公務員多等這三年?

陳惠敏表示,勞動部對於一般勞工,設有跨域就業津貼,就是考量到異地就業是一個就業障礙,將衍生交通、搬遷及租屋等成本。但對公務員設有服務三年內不得轉調的規定,如果被分發到外縣市,等於將面臨三年的跨域就業,對公務員的生活或與家人分隔兩地,將是不小負擔。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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