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 高考三級增財稅法務類科

考量稅捐稽徵業務與民眾的權利義務息息相關,有延攬兼具財稅及法律專業知識人才的需要,考試院會日前通過,明年起,高考三級新增財稅法務類科。此外,明年也不會舉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相關用人需求將改於高普考試取才。

考試院院會日前通過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第二條附表一、第四條附表三修正案,新增高考三級財稅法務類科。

考試院說明,稅捐稽徵業務與人民的權利與義務息息相關,為妥適處理人民陳情及行政救濟等財稅法務案件,稅捐稽徵機關有延攬兼具財稅及法律專業知識人才的需要。因此,將於高考三級新增財稅法務類科,列考專業科目為「民法」、「民事訴訟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及行政執行法」、「訴願法、行政訴訟法及國家賠償法」、「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稅捐稽徵法」與「租稅法(所得稅、營業稅、土地稅及房屋稅)」。

考試院指出,該修正內容將自一一○年起舉辦的高考三級考試適用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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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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