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特考四等監所管理員:考試介紹/工作內容/分發單位

司法特考四等監所管理員:考試介紹

監所管理員雖歸類在司法特考的體系中,但法律系本科生實際報考者少,法律系本科生仍多鎖定在司法官、律師、檢察事務官、書記官等類別,因此對非本法系的同學想要加入司法公務員體系者,參加此項考試是最好的選擇。由於工作上需要輪值業務,因此相對來說休假也會比較多,有可能一個月達 17 天之久,因為假期較多的緣故,監所管理員相對其他領域公務員,能有更多再進修、向上考監獄官或其他考試的時間與機會。

司法特考四等監所管理員:工作內容

矯正機關是實施特殊勤務制度及走動式的管理,包括收容人的一舉一動,無一不是需嚴密貼身戒護,以防其可能製造騷動、脫逃、自殺、暴行或鬥毆等事故。戒護男女收容人採貼身管理形式,使收容人不脫離於視線之外,工作性質屬變化性大、機動性強,貼身接觸機會密切,均由同一性別擔任工作,可減少不必要的人身困擾及保障自身的安全。

監所管理員主要的工作內容為:

  1. 舍房、工場、提帶接見、外醫戒護等戒護管理工作、被告押送及脫逃者追捕、受刑人解送移監、工場監舍之查察管理及身體、物品搜檢。
  2. 男女管理員為貼身戒護收容人,須獨立執行勤務,舉凡收容人於工場、舍房等之生活管理、沐浴、更衣、如廁、檢身(檢查有無紋身或夾藏違禁品、現金、毒品等)均隨時需嚴密貼身戒護。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司法特考四等監所管理員:分發單位

法務部依相關規定分發各監獄、看守所、技能訓練所、少年觀護所、少年輔育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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