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特考財經廉政:考試介紹/工作內容/分發單位

地方特考財經廉政:考試介紹

特考綁6年,投考前就需先決定要考哪一個縣市。廉政的主要工作是調查公務員是否有貪瀆不法之行為,也就是所謂的「查處」,如監督工程發包、採購及民眾申訴等,整飭機關內不良的官僚風氣,建立一個清廉的政府,人民始能信賴政府,並端正社會風氣。行政院法務部於機關中成立了政風機構,並配合調查單位及檢察機關協力合作,共同打擊貪瀆之不法行為,達成「肅貪」與「防貪」的工作目標,秉持「預防重於查處、興利重於防弊、服務代替干預」的工作原則,以防少數不法之公務員,壞了整個政府團隊努力的清廉形象,更能提高行政效率、不浪費社會成本。廉政類科分為財經與法律,但其工作內容是相同的,差別在於所學不同,處理業務的重點有所差異,分發的單位為中央政府及其所屬各機關、公立醫院、各縣市政府廉政單位等。近年來,政府也大力推動反貪污之政策,以期改造政府團隊,而廉政人員的功能展現,才能為社會大眾監督政府施政的得失情況,身為風紀股長的廉政人員更要以身作則,不論外出洽公時或是對於機關內的同仁,皆必定謹守分際,為此每到固定時間廉政人員會進行輪調。

地方特考財經廉政:工作內容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廉政、政風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1. 廉政:含廉政政策、制度與法規之擬訂、貪瀆預防措施之推動及執行、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之防貪審查及稽核、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解釋及推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與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之法令解釋及案件審議與裁罰、廉政與誠信教育宣導策劃及推動、貪瀆或相關犯罪之調查及處理、行政肅貪之推動及督導等。
  2. 政風:含廉政之宣導及社會參與、廉政興革建議、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與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之受理調查及移送裁罰、廉政倫理事件之登錄及諮詢、機關有關貪瀆與不法事項之處理、具有貪瀆風險業務之清查、公務機密與機關安全維護事項之處理及協調等

地方特考:分發單位

以107年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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