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徵才資訊
國立卓蘭高級中等學校112年度約僱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甄選1名
- 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相關法令辦理。
- 甄選職稱、錄取名額及僱用期限:
- 職稱:約僱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 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 僱用期限:112年6月7日起至112年8月4日止(預估缺-以實際請假日為準)
- 備註:
- 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則由備取人員遞補之,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惟應試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 如僱用原因消失,應即予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上網公告期間:自112年4月28日(星期五)至112年5月8日(星期一)。
- 報名資格條件:
- 領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並符合下列各條款之一者:
-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且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33條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護理人員法第6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 熟悉行政工作及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等操作。
- 品行端正、負責盡職、具服務熱忱且能配合校務需求者。
- 月支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以約僱五等280薪點計酬,每月折合新臺幣36,316元整。
- 工作內容:
- 師生傷病處理。
- 傳染病防治、活動辦理及衛教。
- 配合體育課體適能測量(含身高體重視力填報)。
- 辦理新生健檢。
- 負責AED管理。
- 管理高中部健康資訊系統。
- 協助健康促進衛教宣導活動及資料提供。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國立卓蘭高級中等學校(369苗栗縣卓蘭鎮老庄里161號)。
- 報名方式:線上應徵。
- 請於公告期間,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
- 上傳書面及佐證資料:證件影本請註明「核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資料未上傳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 上傳書面及佐證資料:證件影本請註明「核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資料未上傳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 國民身分證正面及反面。
- 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 其他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採購專業證照、外語能力檢定資格、原住民身分等】。
- 112年5月9日(星期二)17:00前,於本校網站公告審查資格符合者名單及相關甄選時程,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另行通知;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 甄選時間預訂於112年5月11日(星期四) 9時30分起 (採面談方式:儀態、基本學養、表達能力、工作熱忱、專業能力等),面談順序依報名順序進行,未到者視同放棄。
- 聯絡電話:04-25892007轉分機605方先生、分機606張主任。
- 錄取正取、備取名單於甄選作業完成後,112年5月12日(星期五)17:00前於本校網站公告。
- 正取人員如原服務單位不同意、逾期未到職,或因證件不實、資格不符等因素,致無法完成任用程序者,本校得逕行取消其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遞補之,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惟應試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經本校甄審委員會議決得修正之;如有補充事項,於本校網站公告相關甄選訊息,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另行通知。
- 詳細簡章內容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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