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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1/09/06)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誠徵公職護理師(安寧病房)(詳細請點閱)

護理師徵才資訊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誠徵公職護理師(安寧病房)

  • 職務名稱:公職護理師(安寧病房)
  • 應徵人數:1名
  • 工作地點: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花蓮市中正路600號)及豐濱分院(花蓮縣豐濱鄉豐濱村光豐路41號)
  • 工作經驗:詳如公告內容
  • 學歷:專科(商調)或大學(初任公職)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 可上班日期:即時
  • 年齡:不拘
  • 待遇:依公務人員俸給法相關規定
  • 聯絡方式:03-8358141#1211 涂小姐
  • 有效日期:2022-09-30
  • 資格條件:
    1. 學歷:專科(商調)或大學(初任公職)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2. 證照:經護理師考試或檢覈及格,具護理師證書;具甲類安寧療護訓練證書。
    3. 經歷:地區醫院(含)以上醫療院所內外科臨床2年以上工作經歷,具安寧病房經驗尤佳,須檢附相關證明。
    4. 能力進階:
      1. 具護理專業能力進階 N2(含)以上證明。
      2. 通過台灣護理學會 N3(含)以上個案審查尤佳。
    5.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6. 同意臨床輪值三班。
    7. 同意輪調本院所屬豐濱分院服務。
    8. 具急重症結業證明、論文期刊發表、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證明尤佳。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意者請依序檢附下列資料,於公告截止日前郵寄至「花蓮市中正路600號-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公職師(三)級護理師(安寧病房)」,逾期(郵戳為憑)或證件不齊者恕不予受理,檢附資料:
      1. 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註明日、夜間之聯絡電話)。
      2.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 護理師證書影本、考試院及格證書影本。
      4. 相關訓練證明影本。
      5. 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6. 曾任公職者,請另附銓敘審定函,及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非公職者亦須檢附近3年考核單。
      7. 其他相關專業及外語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2.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經錄用者,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恕不退件。
    3. 聯絡電話:03-8358141#1211涂小姐
  • 註:本院為無菸醫院,請配合醫院政策不要在院區吸菸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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