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預告高普考試修正草案 應試專業科目減科聚焦核心職能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是青年學子投身公職最主要管道,近10年每年錄取人數超過五千人,是公務人員考試中規模最龐大的考試。為使應試專業科目數及其內涵能與時俱進,契合用人機關需求,考選部啟動「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應試專業科目彈性多元調整方案」法制作業,在徵詢專家及中央地方各用人機關意見後,減列多數類科的專業科目數,並於今(7)日預告「高普考試規則修正草案」,以廣徵各界意見。 考選部表示,自民國39年辦理考試迄今,高考三級考試除公職專技人員類科之外,其餘各類科應試專業科目均列考6科、普通考試均列考4科,70餘年來列考之專業科目變動幅度不高。但隨環境變遷、政府部門業務需求調整,青年學子的教育養成模式和學習工具也不斷在改變,考選策略宜朝「專業知能核心化、擇才條件友善化」等方向精進,應試專業科目數及其內涵也應與時俱進,適時調整以契合用人機關之需求。 考選部指出,面對各界對高普考減科的建言,考選部曾於104年至111年間持續辦理本考試應試專業科目調整規劃,並廣泛徵詢各界意見,嗣後並配合職組職系整併進行研議。本次修正仍秉持著改革精神,並延續歷次研議結果,於111年5月召開學者專家諮詢會議,確立本案調整原則及規劃草案後,擬具本規則應試專業科目修正草案,並多次函請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表示意見,並就部分類科邀集相關用人機關召開研商會議,期間亦曾兩度向考試院院會報告本案辦理情形。 考選部說明,本次調整係以符應機關用人實際需求,並降低應考人不必要的應試負擔為重要目標,全面檢討應試專業科目數及內涵之妥適性。調整原則包括:(一)高考三級考試以減列2科、普通考試減列1科為原則,但尊重用人機關意見,科目數保留適度彈性;(二)科目內涵互有重疊或屬於基礎知能概念者,或在職階段以訓練進修養成更具效益,或有不合時宜、範圍過於偏狹或容易大幅變動、或專業知能具有特殊性稀少性等情況,均納入檢討範圍;(三)配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建築師、技師考試自112年起不再適用全部科目免試規定,該等考試與高考三級考試相應之技術類科專業科目應有所區隔者,亦納入考量。 考選部說明本次檢討結果,於扣除已完成檢討改革之公職專技人員14類科後,在高考三級101類科中,計79類科專業科目減列2科、15類科減列1科,僅7類科(計有僑務行政、社會行政、教育行政、航運行政、植物病蟲害防治、土木工程及生藥中藥基原鑑定)維持列考6科;在普通考試71類科中,計66類科減列1科,僅5類科(計有僑務行政、新聞、金融保險、林業技術及土木工程)維持列考4科。本次修正盼能達到聚焦考試類科核心職能之效;對於草案中少數類科因尊重用人機關意見未予減列考科,亦盼廣徵社會意見形成共識。 考選部表示,在草案預告廣徵各界意見後,將據以參考並持續和用人機關研議修正,儘速提出最適方案報考試院院會核定。未來亦將適時研議納入多元考試方式,朝簡併考試類科、選拔同一行政職系通才之改革目標調整,更具體落實考用合一、適才適所之用人目標。 <資料來源:考選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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