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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1/12/09) 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護理師(職務代理)約聘人員公開甄選(詳細請點閱)

護理師徵才資訊

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護理師(職務代理)約聘人員公開甄選

  • 甄選職稱:約聘人員。
  • 名額:1 名。
  • 性別:不拘。
  • 資格條件:
    1. 本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2. 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3. 具護理師證書。
    4. 具電腦基本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1. 衛生醫療及護理相關業務(含診療及篩檢安排等)。
    2. 衛生教育宣導業務(含傳染病防治等感控業務)。
    3. 衛生行政相關業務(含觀勒評估、健康評估及檢查、醫療帳務等)。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新北市新店區莒光路 42 號。
  • 薪資:每月以 36,316 元(280 薪點)支給工作報酬。
  • 報名及甄選:
    1. 報名期間:公告之日起至111年12月19日止,相關報名表件,至遲應於111年12月19日下午5點前寄達或親自送達(非以郵戳為憑)本所收發室(地址:新北市新店區莒光路42號,信封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約聘人員」),逾期視同未報名。
    2. 甄選方式:面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3. 公告符合面試資格人員名單:111年12月22日(星期四)下午5點前,於本所網站電子公布欄公告(不另行電話通知或函復)。
    4. 面試日期與地點:111年12月27日(星期二)上午9點30分(當日上午9點15分前,請攜帶身分證正本報到,不再另行通知或函復,並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假本所2樓小會議室舉行,遲到10分者,不得參加面試。
    5. 錄取公告:111年12月30日(星期五)下午5點前,於本所網站電子公布欄公告。
  • 報名手續:
    1. 報名表及簡要自傳。(請自行於本所網址 http://www.sdb.moj.gov.tw 電子公佈欄下載使用)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張貼在報名表上。
    3. 請檢附以下證件(請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1.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2. 護理師證書影本。
      3. 男性請於報名表上填寫兵役資料,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4. 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不符資格者切勿寄送。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5. 本次甄選,如有需要時,酌增候補人員若干名,候補期間自錄取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
    6. 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本所人事室司徒先生,電話02-86666432轉121;工作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本所衛生科楊科長,電話02-86666432轉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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