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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師徵才資訊

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徵護理師(師三級)

  • 有效日期:2022-12-16
  • 職缺名額:護理師(師三級)1名。
  • 工作地點:本院(南投市復興路478號)。
  • 工作性質:護理科臨床護理業務(需輪值大小夜班)。
  • 甄選作業:
    1. 資格條件: 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規定,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之情事並具備下列資格條件者:
      1. 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專科(含)以上學校護理科系(所)畢業。
      2. 證照及護理能力進階:
        1. 領有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
        2. 具N2(含)以上護理專業能力進階證書尤佳。
      3. 經歷:
        1. 須現職地區醫院(含)層級以上臨床護理業務服務滿6年以上或現職區域醫院(含)層級以上臨床護理業務服務滿3年以上。
        2. 有加護病房臨床經驗尤佳。
        3. 為配合公醫政策推動,具公立醫院臨床護理服務經驗尤佳。
      4. 護理專業:
        1. 具備有效期內之急重症加護護理、血液(腹膜)透析、手術室護理、長期照護、精神衛生護理或安寧緩和療護等業務相關訓練證書尤佳。
        2. 具效期內ACLS、ETTC、PALS及NRP等專業訓練證書尤佳。
        3. 具護理、管理或長照相關論文或海報發表尤佳。
    2. 繳交證件:
      1. 填寫報名表(請貼妥相片): 有意者請至本院網站(http://www. nant.mohw.gov.tw)首頁/關於本院/各單位介紹/人事室/檔案下載/下載「111年護理師(師三級)甄選」報名相關表件。
      2. 備齊下列證明文件:
        1.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 考試及格證書。(公務人員高普考、專技高普考或檢覈考及格證書)
        4. 護理師證書。
        5. N2以上護理能力進階證書。
        6. 服務經歷證明:須現職地區醫院(含)層級以上臨床護理業務服務滿6年以上或現職區域醫院(含)層級以上臨床護理業務服務滿3年以上工作經驗之證明,請詳列服務機關、服務單位及服務年資,年資計算至111年12月31日止。
        7. 相關專業證書:有效期限內之急重症護理、血液(腹膜)透析、手術室護理、長期照護、 精神衛生護理或安寧緩和療護等業務相關訓練證書、ACLS/ETTC /PALS/NRP證明或其他表現優良之證明文件。
        8. 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非現職公務人員免附)。 (說明:上列證明文件影本須加蓋私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並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若資料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證明文件未附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通知補件。)
    3. 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表連同證明文件請於111年12月16日(星期五) 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逕寄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南投市復興路478號)人事室簡小姐收。請務必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公職護理師】。
    4. 備註:
      1. 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
      2. 初審未通過者,將不另行通知及退件;資料未備齊全者,恕不受理及退件。
      3. 未獲通知參加甄選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索還書面應徵資料,可於應徵資料封面左上角註明,並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請貼足額之郵資,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
      4. 聯絡人電話:049-2231150*2235人事室簡小姐。
      5. 本院為無菸無檳醫院,未來如進入本院服務者,應遵守本院無菸無檳政策(環境、文化)及相關禁菸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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