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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01/05) 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徵求護士(或護理師)一名(詳細請點閱)

護理師徵才資訊

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徵求護士(或護理師)一名

  • 職缺機關: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 職  稱:護士(或護理師)
  • 職  系:空白
  • 職務列等:士(生)級或師(三)級
  • 名  額:1名
  • 工作地點:如職缺機關
  • 資格條件:
    1. 具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之人員。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請具公務人員身分者,以線上應徵(為防證件不齊,亦可書面寄達),未具公務人員身分者,採書面應徵,說明如下:
    1. 請檢附以下資料:
      1. 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貼照片並詳填自傳)
      2. 考試及格證書
      3. 最高學歷證件
      4. 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5. 現職派令 (現職人員需檢附)
      6. 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現職人員需檢附)
      7.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現職人員需檢附)
      8. 切結書(如附件)
    2. 書面應徵: 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護士(或護理師)職缺」及聯絡電話並依序將上列資料影本各1份親送或委託代理人送至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人事室(地址: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7號,聯絡電話:03-8323847#48)。
    3. 線上應徵: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亦請將上列除履歷表以外相關資料電子檔掃描後上傳。
  •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2年1月10日止
  • 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 國風國中徵護理師1名-公告112010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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