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徵才資訊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所屬衛生所112年度護理人員甄選簡章
- 甄選名額及工作地點:
- 原住民區:正取1名,擇優備取2名(本市那瑪夏區衛生所)。
- 非原住民區:正取15名,擇優備取15名(本市各區衛生所,茂林區、桃源區及那瑪夏區衛生所除外)。
- 資格條件:
- 專業條件:
- 原住民區:領有護理師證書並從事護理工作1年以上經驗,且具備執業登記資格者。
- 非原住民區:領有護理師證書並從事護理工作2年以上經驗,且具備執業登記資格者。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屆退休年齡禁止任用: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規定,已屆限齡(65歲)退休人員,各機關不得進用。
- 工作內容:
- 執行護理醫療、防疫、預防保健、衛生稽查等公共衛生業務。
- 其他交辦事項。
- 報名日期:自112年1月9日(星期一)起至同年月16日(星期一)。
- 報名方式:報考人請先完成網路報名登錄(https://forms.gle/AUKoojqx161GmmVo8或掃描下列QR code),上網填寫報名資料後,於前開日期依應繳驗表件一覽表所列證件排列,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高雄市政府衛生局4樓人事室(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收件人:人事室林小姐),資料錯誤或不齊全者,恕不補件;現場報名及逾期者亦不受理。
- 報名時已具備執業登記資格之證明文件:請依護理人員法及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規定備妥相關資料(請詳閱後附具備執業登記資格佐證資料及切結書),經審查符合執業登記資格方得參加應試,有關護理人員繼續教育積分查詢請逕至「醫事系統入口網(https://ma.mohw.gov.tw/portal/#/login)」下載(請參閱後附操作範例)。所檢附之資料倘涉虛偽不實或經查核不符合執登資格者,於考試(含筆試及面試)前發現,即喪失應試資格;於榜示前發現,即喪失錄取資格;於任用後發現,即撤銷任用,並需自負法律責任。
檔案下載
考情來源
好課推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