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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02/06) 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112年度約聘護理師甄選簡章(詳細請點閱)

護理師徵才資訊

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112年度約聘護理師甄選簡章

  • 法令依據: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
  • 甄選名額:約聘護理師 (職務代理人) 正取1名,備取2名(如正取人員未能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之,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應試人員由本校擇優錄取,惟應試人員成績未達80分或不符職缺需求者,得予從缺)。
  • 聘用期間:
    1. 自實際聘用日起至護理師育嬰留職停薪生效日前一日止。
    2. 本職缺係為護理師請假(含娩假)期間之職缺,若當事人提前銷假,職務代理人需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 錄取人員聘用期間如表現不佳,將無條件解除聘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用或救助。
  • 工作待遇:月支約聘280薪點,折合新台幣36,316元(未扣除勞健保費自付額)。
  • 工作內容:
    1. 承辦本校衛生保健、健康促進、事故傷害處理、傳染病防治、健康管理及宣導、健康中心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報名資格條件:(須符合下列各款資格)
    1. 國內外大學畢業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並具護理師執照者。(持有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書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2.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以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不得進用之情事(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3. 具1年以上臨床工作經驗者尤佳。
  • 報名方式及截止日期:採通訊報名方式【電子郵件或掛號】或親自送達本校傳達室,自即日起至112年2月15日前寄達本校(以郵戳為憑)(請自行來電確認是否已送達),逾期或證件 不齊者恕不受理。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足額「掛號」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郵資不足,恕難寄還),或逕至本校人事室取回。
    ※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參閱簡章八、繳交證件)郵寄送達本校〈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50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聘護理師〉, 聯絡電話:02-28313114 分機 851,855,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繳交證件:所繳證件請用 A4 影本並依序裝訂,恕不退還。
    1. 甄選報名表 1 份(貼妥最近 2 吋脫帽半身照片 1 張)。
    2. 國民身分證(男性須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3. 護理師證書。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 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執業登記證影本。(無則免附)
    6. 簡要自傳。
    7. 切結書、不適任查詢切結書。
  • 甄選方式:
    1. 請報考人當日攜帶身分證件正本以供查核。
    2. 採口試(佔 100%)評分,依護理專業知識、儀表談吐、服務熱忱、工作理念等項評定。
    3. 計分方式:總分 100 分,成績未達 80 分,本校將予以從缺(不錄取)。
    4. 口試順序由本校依報名先後編號依序進行。
  • 甄選結果:
    1. 俟本校辦竣查閱等相關程序後由本校逕予通知錄取者,餘不再通知。
    2. 正取人員應自甄選結果通知日起3日內完成報到,請於報到日上午10時前,持全部報名之資格審查繳交證件正本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期者視同放棄,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 附則:
    1. 報考人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並應負行政、民事或刑事等相關責任暨放棄先訴抗辯權。
    2. 本次甄選錄取人員報到後20日內應繳交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健康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檢查),且應包含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之健康檢查項目。
    3.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 112年度約聘護理師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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