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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師徵才資訊

衛生福利部東區老人之家徵護理人員1名

  • 職稱:護理人員
  • 名額:1名
  • 資格條件:
    1. 高中(職)以上學校護理科畢業且領有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2. 完成長照Level 1實體或線上學習課程並取得該課程學習證明。
    3. 具老人福利機構護理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1. 院民之護理專業服務。
    2. 院民及其家屬之衛教與指導。護理相關行政業務、熟悉電腦一般操作及文書處理(word、excel)。
    3. 需配合輪值三班、工作態度細心、認真積極、品德操守良好。
    4. 其他交辦事項。
  • 薪資待遇:
    1. 護理師月支薪新臺幣40,391元起,每年考核甲等可晉1級加薪,共8級,最高為47,654元。
    2. 夜班費每班次新臺幣440元至600元。
    3. 年終獎金1.5個月(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 應徵文件及聯絡方式:
    1. 意者請檢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附照片。請至本家網站https://ersch.mohw.gov.tw/,政府資訊公開/人才召募下載,或向本家警衛室領取紙本)、專業訓練證書影本等資料各1份。
    2. 於112年5月11日17時30分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逕寄或本人(委託代理人)親送970花蓮市民權路125號「衛生福利部東區老人之家護理辦公室」收,並註明應徵職務(護理人員)。
    3. 資格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增列候補名額3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家亦得從缺。接獲錄取通知後2個月內未到職,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4. 錄取人員到職前須繳交3個月內身體健康檢查(含1週內之糞便檢查)文件,如有傳染性疾病急性期,須治療待專科醫師診斷無傳染之虞始能報到。
    5. 職缺資訊或應徵諮詢可電洽(03)8509228分機121卓護理長。
  • 附件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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