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徵才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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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汐止區秀峰國民小學徵護理師聘用職務代理人
- 徵才機關:新北市汐止區秀峰國民小學
-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 官職等:聘用6等3級312薪點
- 職系:無
- 名額:1
-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112/12/22~112/12/26
- 資格條件:
- 具有護理師證書。
-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 為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及無護理人員法第6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 無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及性剝削等犯罪紀錄者。
- 無「護理⼈員法」第6條規定「不得充任護理⼈員」之情形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全校師生健康促進推動(衛生保健、緊急救護)業務。
- 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新北市汐止區秀峰國民小學(新北市汐止區仁愛路90號)
- 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 聯絡方式:
- 本職務職缺為本市113年度護理師聯合甄選職缺之職務代理人,月報酬為312薪點(約新台幣40,466元),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或新北市113年度學校護理人員聯合甄選人員補實前1日止。),期間於聘用原因消失、期限屆滿或有不適任情形時,應即予解聘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 意者請檢具下列文件,並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本校人事室(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信封請註明應徵:應徵護理師聘用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
- 報名表。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最高學歷證明(畢業證書)
- 護理師證書影本(正反面)
- 經書面初審符合本校需求者,另擇期通知面試,證件不齊或初審不符需求者不個別通知,如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須貼足額掛號郵票於信封上,若不足額或未附回郵信封,請至本校人事室親自領取,恕不寄送。未領取之個人資料於甄選後1個月銷毀。)
- 本報名表所蒐集個人資料,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只針對本次甄試之目的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不做其他用途。
- 聯絡電話:02-26480611#802人事蘇主任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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