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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信義區雙永國民小學徵護理師

  • 徵才機關:臺北市信義區雙永國民小學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師(三)級
  • 職系:無
  • 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113/01/08~113/01/17
  • 資格條件: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
    1. 國內外大學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持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2. 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者。
    3. 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者。
    4. 經銓敘部審定有案或具健保特約醫院(不含診所)臨床護理經驗或公私立學校衛生護理人員,實務工作年資合計5年(含)以上,並檢附服務證明(現職人員年資採計至113年1月31日止)。
    5.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6. 倘有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人事任免授權作業注意事項第2點第1項第5款之情形,尚須符合臺北市政府暨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任用規定(詳本簡章附則)。
    7. 未曾受懲戒處分、行政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
    8. 未有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本校事前向各主管機關進行相關查驗)。
    9.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公職護士於留職停薪期間不得參加他機關護理師(屬陞任)公開甄選。
    10. 有加護病房、急診經驗、通過全民英檢相當於初級等及EMT或ACLS證照尤佳。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1. 綜理本校健康中心及衛生保健業務(學生健康檢查及資料管理、預防接種業務、師生緊急傷病處理、衛生保健器材及藥品使用管理、防疫物資及AED管理、慢性病管理及傳染病防治、校園安全危急事件處理、衛生保健教育宣導及諮詢)。
    2. 辦理學校一般校務行政工作、協助衛生組推動各項衛生工作及健康促進學校業務之推展。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臺北市信義區雙永國民小學健康中心(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山路287巷5號)
  • 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 聯絡方式:
    1. 現職人員採線上報名方式(恕不受理通訊郵寄資料),於113年1月17日(星期三)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及個人資料校對網站,編輯及確認【我的簡歴】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本校調閱。另請「Mydata」網頁,【求職】點選【簡要自述維護】輸入簡要自述並儲存。
    2. 非現職人員資料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email protected]辦理,信件主旨:○○○(姓名)報名護理師甄選,寄件完成後上班時間來電87858111-1180與張小姐聯繫確認。
    3. 掃瞄上傳文件:
      ★上傳限一份PDF檔,且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依序排列合併後上傳(檔名為應徵護理師-姓名)。1.報名表(含自傳)、切結書及個資提供同意書。2.身份證正反面。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4.護理師證書(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公務人員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相關類科考試及格證書)。5.公立醫院、學校現職人員,附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近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銓審函。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7.護理實務工作5年年資證明,其計算方式:(1)證明文件,經審查合格者,始可採計;所有採計年資合計後,不足1個月部分,不予採計;所附證明文件不完整或無法辨識者,不予採計。(2)公私立醫院服務證明,註明服務單位、職稱及工作內容,未註明者不予採計。(3)公私立學校擔任護理教學,非實際臨床工作者,任職年資不予採計。(4)如任職為委外單位或實習之服務年資,不予採計。(5)約聘、約僱人員或代理人員之年資得採計,惟於服務證明文件註明「該員之薪資係採月薪制-按月支薪」始可採計,如未註明或無法確認者不予採計。(6)所附服務證明文件應加蓋「機關(構)關防」。機關(構)證明格式以電子簽章列印者,加蓋經手人職名章以示正本,該文件不得有任何塗改,始得採計。
    4. 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3年2月1日出缺,倘現職人員未離職,本校保有取消甄補之權利。
  • 甄選日期及方式:詳簡章,分初試及複試兩階段進行。
    • 初試日期:113年1月25日(四)。
    • 初試方式:採筆試實施,時間90分鐘。
      1. 學校衛生及學生健康照護等相關知能。
      2. 學校衛生行政(衛生教育政策)及相關法令。
      3. 校園安全危機處理知能。
    • 複試日期:113年1月30日。
    • 複試方式:實作及口試。
      1. 實作(60%) 現場護理實務演練(每人10分鐘,含抽題、應變準備,與實作) 實務演練考具由本校提供。
      2. 口試(40%) 護理專業知識、緊急傷病處理、校園危機處置及溝通表達能力等。 (每人10分鐘面談)。
  • 錄取名單(一)113年1月31日(星期三)14點後公告於網站(https://yyes.tp.edu.tw/nss/p/index),正取者應於113年2月2日(星期五)上午12時前報到,並俟商調暨報派手續完成後,始生進用效力。正取者因故無法完成報到、商調及報派程序或棄權時,由備取者依序遞補。詳簡章。
  • 職缺相關附件:0108-113年雙永國小護理師甄選簡章.docx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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