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徵才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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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暖暖區暖暖國民小學約僱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甄選公告
- 資格條件: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6-1及28條規定之情形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者。
-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並具有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者。
- 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者。
- 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
- 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3月14日止(請假人員銷假上班或約僱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僱)
- 工作待遇:
- 薪資:月支報酬37,800元(須另扣自提勞工退休金及勞、健保費)。
- 約僱人員之給假,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 工作項目:
- 辦理學生及教職員工之健康照護、學生健康檢查及協助預防接種事宜。
- 辦理學生視力保健、口腔衛生及缺點矯治事項。
- 辦理衛生保健宣導及健康促進事項。
- 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基隆市暖暖區暖暖國民小學(基隆市暖暖區暖暖街121號)。
- 公告日期:113.4.17~113.4.22
- 應徵方式:
- 請於113年4月22日(星期一)將下列表件及證明文件影本,掛號寄達或逕送本校人事室收(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地址:20544基隆市暖暖區暖暖街121號,人事王穎琳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聯絡方式:02-24583795分機50王小姐;報名資料恕不退還。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通知。
- 報名時應依序繳附下列表件:(相關證件繳附影本;請以A4白色紙列印彙整依序裝訂)
-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貼妥最近三個月內正面半身相片1張。
-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影本。
- 考試及格證書。
- 相關經歷證件或專長證明書影本(無者免附)。
- 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女性免附)。
- 本校先行書面審核應徵者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odt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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