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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07/23) 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113年度護理師甄選簡章(詳細請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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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113年度護理師甄選簡章

  • 職稱:護理師
  • 官職等級:師(三)級
  • 工作內容:
    1. 訂定規劃學校衛生保健工作計畫
    2. 辦理學生健康檢查相關事項。
    3. 傷患護理與緊急送醫相關事項。
    4. 學生平安保險業務推動。
    5. 辦理師生X光檢查、捐血活動、CPR講習。
    6. 衛生器材、藥品保管使用、整修、補充與報銷事項。
    7. 協助學校推動各項衛生及保健相關業務。
    8.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 備註:
    1. 本職缺為113年9月2日預估退休職缺,如出缺原因消失,則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
    2. 備取期間為3個月,自公告錄取名單之翌日起算
  • 工作地點: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52號)
  • 報名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藉10年以上),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
    1. 專科(含)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持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2. 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
    3.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4.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妨害性自主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5.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4條及第12條規定,現職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不得參加公開甄選。公職護士於留職停薪期間不得參加他機關護理師(屬陞任)公開甄選;現職士(生)級醫事人員任用未滿1年,不得參加他機關師(三)級醫事人員(屬陞任)公開甄選(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銓敘部104年10月26日部銓三字第1044032195號書函)。
  • 報名方式:
    1. 現職公務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於113年7月31日(星期三)15:00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後,點選【應徵職缺】選擇本職缺,並請將前述應繳附證件上傳(履歷表除外),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上傳附件不可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系統會自行產製),僅限上傳公務人員履歷無法呈現的資料或證明文件,並請依序排列掃描成1個PDF檔,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視為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
    2. 非現職公務人員︰請填寫簡歷表(附件7)後另存excel檔案並檢附前開第四點報名繳交表件依序排列掃描成1個PDF格式檔案,且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於113年7月31日(星期三)15:00前,將前開2個檔案以電子郵件傳送至[email protected],電子郵件傳送時請務必勾選請對方讀取,確認資料是否送達,以免影響甄選權益(證件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3. 報名資料不完整或證件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視同資格不符。
  • 甄選日期及方式:
    1. 甄選分初試及複試兩階段進行,報名表件符合資格者始得參加初試,參加初試名單將於113年8月5日(星期一)18:00前公告於本校網站,請自行參閱,不另通知;報名人數如在10人(含)以下,不辦理初試,直接舉行複試。
    2. 考生對於初試名單有疑義者,請於113年8月6日(星期二)下午4時前,致電本校人事室(02-27091630分機1712)洽詢,逾期不候。
    3. 13年8月7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考場分配,請自行參閱,不另通知。
    4. 考試項目及內容如下(參考附件5甄選須知):
      考試 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內容 成績比例 說明
      初試 考試時間:
      8/8(星期四)
      11:00-11:10預備
      11:10-11:55考試

      考試地點:
      另行公告
      【筆試】
      1.以學校護理專業知識、學校衛生教育與相關法規暨校園安全危機事件處理知能為主。
      2.請自備2B鉛筆、橡皮擦
      100% 1.以下事項請考生配合
      (1)初試前2~3日請務必至本校官網查看相關公告事項並遵守其規定。未能遵守者,當場取消應試資格
      (2)初試前1天不開放考生預看考場,當天上午09:30始開放看考場。
      2.考試當日請攜帶身分證以便驗證身分應試。
      3.擇優錄取前10名參加複試,第10名同分時增額錄取;初試成績不納入複試成績計算。
      4.進入複試名單將於8月13日(星期二)19:00前公告於本校網站,請自行參閱,不另通知。
      5.申請初試成績複查:請於113年8月14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1時,持護理師甄選複查成績申請表(附件6)親自至本校人事室提出申請,逾時或程序不合者,恕不受理。
      複試 考試時間:
      8/19(星期一)
      報到:08:00-08:30
      抽籤:08:40 考試:08:50起

      報到、實務及口試地點:
      另行公告
      【實務演練】
      急救實務演練。
      50%
      【口試】
      護理專業知識、緊急傷病處理、校園危機處置及溝通表達能力等。
      50%
  • 成績計算與錄取方式:
    1. 成績計算方式依複試總成績高低錄取(口試50%、實務演練50%)。依總成績高低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
    2. 如複試成績分數相同時,則依口試成績、實務演練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
  • 錄取榜示:
    1. 錄取名單於113年8月20日(星期二)下午6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首頁,請自行上網查閱 (http://www.taivs.tp.edu.tw)。
    2. 應試人員總成績未達70分者,即從缺不予錄取。
  • 參考資料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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