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徵才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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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內湖區麗湖國民小學114年度護理師甄選簡章
- 職稱:護理師
- 官職等級:師(三)級
- 工作內容與具備能力:
- 辦理本校學生健康檢查及資料管理、師生事故傷病護理(含緊急送醫)、衛生保健財產設備及醫材藥品使用管理、慢性病個案管理及傳染病防治(含疫苗接種業務、通報與衛教)、校園安全危急事件處理、辦理衛生保健教育宣教及諮詢等相關業務及衛生保健及健康中心相關業務。
- 辦理學校一般校務行政工作、指導師生CPR+AED等緊急救護技巧、協助衛生組推動各項衛生工作及健康促進學校業務之推展。
- 具有護理專業能力及一般行政能力。
- 具備電腦文書(word、excel、PPT、報表分析、收發E-Mail、網頁……)等軟體基本操作能力。
- 辦理學生團體保險事項。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出缺時間:114年3月6日
- 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 工作地點:臺北市內湖區麗湖國民小學(臺北市內湖區金湖路363巷8號)
- 報名資格條件:(須符合下列各款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藉10年以上),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
- 大學(含)以上護理系所畢業;持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 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
- 經銓敘部審定有案或具健保特約公私立醫院(需為區域醫院以上)臨床護理經驗或公私立學校衛生護理人員,實務工作年資合計5年(含)以上(需檢附服務證明,現職人員年資採計至本甄選報名截止日)。
-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妨害性自主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 具加護病房、兒科護理、急診經驗者或通過全民英檢及有EMT或ACLS證照尤佳。
- 簡章公告:
- 甄選簡章自114年1月13日(星期一)起,公告於下列網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 臺北市政府機關學校求職徵才網
- 臺北市內湖區麗湖國民小學網站(本校網址:http://www.lhes.tp.edu.tw)最新消息區下載。
- 簡章及相關表件請自行於網站直接下載列印。
- 報名方式:
- 應繳表件:為利資格審查,請先至本校網站下載填妥甄選報名表(含近3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彩色照片),檢附證明文件(請以A4影印,並依序排列掃描)
- 現職公務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於114年1月19日(星期日) 15:00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後,點選【應徵職缺】選擇本職缺,並請將應繳附證件上傳(履歷表除外),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 非現職公務人員︰請檢附前開資料依序排列掃描成1個PDF 格式檔案,且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於114年1月19日(星期日) 15:00前,以電子郵件傳送至[email protected],電子郵件傳送時請務必勾選請對方讀取或來電確認資料是否送達,以免影響甄選權益。
- 甄選方式:
- 甄選分初試及複試兩階段進行,惟報名人數如在8人(含)以下,不辦理初試,直接舉行複試。
- 報名表件經審查符合報名符合資格者始得參加初試,初試名單於114年1月20日(星期一)14:00於本校網站公告,請應考人自行上本校網站查看初試之考場及座號,本校不另行通知。考生對於初試名單有疑義者,請於114年1月20日(星期一)14:00-15:00,致電本校人事室洽詢(02-26343888分機161),逾時不予受理。
- 初試︰
- 初試(筆試)考試地點:臺北市內湖區麗湖國民小學,考場位置於114年1月20日(星期一)16:00 於本校網站公告,請自行參閱,本校不另行通知。
- 初試日期:114年1月21日(星期二)
- 筆試範圍:以學校護理專業知識、學校衛生教育與政策和相關法規暨校園安全危機事件處理知能、健康促進及各科護理學為主。
- 初試成績公告:
- 擇優錄取前8名參加複試,第8名同分時增額錄取;初試成績不納入複試成績計算。
- 進入複試名單於114年1月22日(星期三)中午12:00在本校網站公告,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另行個別通知。
- 複試︰
- 複試考試地點:臺北市內湖區麗湖國民小學。
- 複試日期:114年1月24日(星期五)
- 考試科目及內容:
- 電腦文書實作(Word、Excel..)能力、電腦文書實作以Word、Excel為主,電腦實作環境為2021版本/(20%)
- 護理實務操作/實作(35%)
- 護理人員專業知能、工作理念、溝通表達能力、團隊合作能力、衝突與問題解決能力、校園危機處理能力等/口試(45%)
- 複試成績計算與錄取方式:
- 以複試總成績為錄取依據,依成績高低順序正取1名,備取2名。
- 複試總成績分數相同時,則以「口試」成績高分者優先錄取,以上情況均相同時,交由本校甄選委員會決議。
- 錄取榜示:錄取名單於114年1月24日(星期五)17:00公告於本校網站,請自行參閱,不另通知。
- 相關附件:麗湖護理師甄選簡章20250113.odt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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